週 四

經 文
羅一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
七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
晨興餧養
〔羅馬一章九節�事奉一辭,〕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如在馬太四章十節,提後一章三節,腓立比三章三節,路加二章三十七節者。保羅認為他的傳福音,乃是這樣對神的敬拜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聖經恢復本,羅一9第二註。)
羅馬一章九節說,『在我靈�所事奉的神。』這�的靈不是神的靈,乃是我們蒙重生的靈。…這說出保羅事奉的路:保羅事奉的實際乃是在福音上,又是在他的靈�面。所以,事奉神的路,外面是福音,�面是靈;外面必須有福音,�面必須有靈。�面的靈要強、要活,要新鮮、豐富,要高昂、釋放,而外面的實行就是傳福音。這福音不僅是罪得赦免的福音,更是整卷羅馬書的福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冊,四頁。)
信息選讀
羅馬書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罪得赦免,蒙神稱義,與神和好,並蒙神悅納。我們原來都是罪人,頂撞神、遠離神、背叛神、與神為仇為敵;現在因著接受主,祂的寶血就洗淨了我們,叫我們因著祂的寶血蒙救贖,罪得赦免,蒙神稱義,與神和好,並蒙神悅納;這是神福音的頭一步,也就是一章至五章十一節所說的。
神福音的第二部分是生命與成聖。羅馬書的第二部分給我們看見,主作我們的救主,不僅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祂還進到我們�面,作我們的生命。八章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這�說到基督在我們�面。神福音的第一段,乃是說到基督在十字架上,那是客觀的;但在第二段,這位救贖的基督進到我們�面,使我們能憑祂活著,以祂為我們的生命,完全活在祂�面。祂既作了我們的生命,就成了我們的一切。在這生命�有能力、亮光、智慧、公義、聖別、愛、忍耐、謙卑、喜樂;可以說,在這生命�甚麼都有。當我們憑這生命活著時,我們就享受了這一切的豐富。如此,我們就得勝、聖別了。這聖別的生命在我們�面,一直作變化的工作,使我們得著變化;至終,我們就與神的兒子畢像畢肖。…這是神救恩的第二面,是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所說的。
神福音的第三部分,乃是我們這些有基督作生命,被基督變化,有基督形像,一同作神兒子的人,作為基督的肢體,配搭、聯絡一起,成為基督的身體。(十二5。)這一個身體就是基督的寄託。基督是元首,我們是身體;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是祂的彰顯。這個就是召會,也就是召會生活,是十二章到十六章所論到的。至於八章和十二章之間的九、十、十一章,乃是一段插進來的話,論到神揀選的恩典;這包括在神的福音之內。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揀選了我們;然後在時間�,神照著祂的揀選向我們施恩,並召我們來,稱我們為義,再把我們變化、配搭、建造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來彰顯基督。羅馬書所講的,就是這樣一個完備的福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冊,四至六頁。)
參讀: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冊,三一三至三二四頁;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一冊,二八三至二九五頁;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冊,三至一一、二三至三二、三六二至三七四頁;靈與靈的事奉,第一篇;在人的靈�事奉,第一至四、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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