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 一

經 文
羅八2∼4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16 『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晨興餧養
要作一個真正的信徒(神人),要過一種為著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生活,使基督能回來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就需要我們人的靈。大多數基督徒只說到聖靈,但幾乎沒有人談論人的靈。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以產生一個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這完全是二靈的故事。首先,有神聖的靈,就是神的靈,然後是耶穌基督的靈,賜生命的靈,複合的靈,終極完成的靈。其次,這神聖的靈必須有人的靈與祂相配,作祂的配偶,使二者能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林前六17。)在全宇宙中,那個調和乃是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我們今天如果沒有看見我們人的靈,就無法作一個搆上神呼召之標準的信徒。…要成為神所揀選的信徒,成為神人,為著產生召會,我們需要絕對在靈�,就是在我們人重生的靈�。(羅馬書的結晶,二○八至二○九頁。)
信息選讀
羅馬書是論到神在基督�生機且大能的救恩,不僅向我們陳明神大能救恩完整且詳細的定義,也提供我們神執行祂大能救恩,並將這救恩應用在墮落罪人身上的路,以及罪人接受、經歷、並享受神大能救恩,所應當走的路。這兩條路乃是神聖的生命之靈和信徒人的靈。
曾有一個時候還沒有那靈,(約七39,)但今天那是生命之靈的那靈,就在這�。因此,生命之靈乃是神執行祂救恩並應用祂救恩在我們身上的路…。神聖的生命之靈乃是神的靈,經過了種種過程而終極完成為賜生命、複合並內住的靈;這靈住在信徒�面,作那是靈、靈化之基督的實際,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總結,並作神聖復活的實際。乃是藉著這樣生命的靈,這位永遠、獨一、智慧的神,纔得以照著歷世以來密而不宣之奧祕的啟示,(羅十六25,)將祂自己在祂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分賜到信徒�面,成為他們大能的救恩,作他們的生命和一切。
信徒人的靈乃是信徒的靈,為神聖的生命之靈所重生並內住,且與神聖的生命之靈調和為一靈。乃是藉著這樣人的靈,神所揀選的人纔得以有分於神大能的救恩,作他們在今世的生活,並在永世�的定命。因此,羅馬八章(羅馬書論到生命之靈和信徒之靈關鍵的一章)十六節�『那靈…同我們的靈』,乃是整卷羅馬書�,神執行祂大能的救恩,以及信徒有分於這救恩,最緊要的祕訣。我們都必須在神聖的光照之下,認識這二靈,好使我們能藉著生命之靈,在我們那與生命之靈調和的重生之靈�,進入神在基督�大能救恩的內在素質,就是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而得著終極完成,作我們永遠的基業,給我們享受。(羅馬書的結晶,二一五至二一六頁。)
參讀:羅馬書的結晶,第十六篇;羅馬書中的二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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