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週 一
壹 羅馬書啟示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四17,六4,十四9,一3~4:
一 神是叫死人復活的那一位;這是神復活的大能,就是亞伯拉罕照神的吩咐獻上以撒時,所經歷的能力—四17,來十一17~19。
二 基督藉著父的榮耀,也就是藉著神性的顯耀,從死人中復活—羅六4,一4,八34:
1 論到基督是神,新約告訴我們,基督自己從死人中復活—十四9,約十17~18。
2 論到基督是人,新約說,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羅八11,34,徒二24,三15。
三 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羅四25:
1 基督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我們因祂的死已經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裏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三24。
2 祂這位復活者,在我們裏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八10,加二20,林後五9。
四 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我們是向主活,也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9。
週 二
五 基督是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祂的復活就是祂出生為神的長子—一4,八29,徒十三33:
1 基督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就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羅八3。
2 基督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元素,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約一14,羅一3~4。
3 藉著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藉著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徒十三33,來一5。
4 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裏,藉著復活,將人帶到神裏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聖的兒子名分裏—徒七56,太二六64,但七13。
5 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羅八29,來一5。
6 神要以這長子基督,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羅八29~30。
週 三
六 在復活裏,基督乃是那是靈的基督,就是賜生命的靈—9~10節:
1 基督的復活乃是祂的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以進入信徒裏面—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8,約十四16~17。
2 復活的實際乃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3~4,20,45下。
3 不僅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祂臨到我們時也是那靈,就是那是靈的基督—約二十21~22。
4 今天我們接受基督,我們不僅接受救贖的基督,也接受賜生命的基督;現今我們在享受救贖的基督,就是羔羊,也在享受那是靈的基督,就是那靈—一29,二十22,羅八3,9。
5 我們若認識並經歷基督作為是靈的基督,就會被帶進復活裏,並活在復活裏—約十一25,腓三10。
6 那是靈的基督就是內住的基督;在復活裏,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乃是在信徒裏面—羅八9~10,約十四16~17,林後十三5,西一27。
週 四
貳 羅馬書揭示信徒在基督的復活生命裏,對基督之經歷的重要方面—四24,十9,六4~5,8~9,七4,八11:
一 我們信靠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神;那算作我們義的信,乃是信靠那按公義為我們的罪審判基督,按公義將祂治死以代替我們,又按公義使祂從死人中復活的神—四3,9,22,24~25。
二 我們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十9:
1 基督從死人中復活,是人看不見的,所以必須人信。
2 基督的死雖然救贖了我們,但必須祂在復活裏的生命,纔能拯救我們—三24,五10。
3 我們必須信神在祂身上所行這莫大的神蹟,就是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纔能不僅蒙救贖,而且得拯救—六4,十9。
三 我們受浸以後,就成了在復活裏的新人,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六3~4:
1 復活不僅是將來的光景,也是現在的過程—八11。
2 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乃是今天在復活的範圍裏生活,並在生命中作王—六4,五17。
3 在復活範圍裏的生活,乃是對付我們裏面屬亞當的一切,直到我們完全變化,模成神長子基督之形像的一種生活—十二2,八29。
週 五
四 羅馬六章五節說,我們必要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這不是指將來客觀的復活,乃是指現今生長的過程:
1 基督死的成分,如何只在祂裏面,照樣,基督復活的成分,也只在基督自己裏面;祂自己就是復活—約十一25。
2 當我們經歷正確的受浸以後,就在基督復活的樣式裏,繼續在祂裏面,與祂聯合生長;這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5。
五 基督在祂的復活裏,遠超過敗壞和死;我們在這復活裏與祂是一,也就遠超過敗壞和死—8~9節。
六 我們已經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歸與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丈夫;這歸與,指明我們在作妻子的新身分裏,在人位、名義、生命和存在上,與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有生機的聯結—七4。
週 六
七 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我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和我們整個三部分的人,使我們能完成神要得著基督身體的旨意—八2,6,10~11,十二1~2,4~5。
八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八11,十二4~5,彼前一3,弗二6,太十六18,參創二21~24:
1 召會是在基督復活裏的新造—林後五17。
2 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必須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約十一25,羅八11,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一9:
a 基督的身體是在復活裏,也就是在那是靈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裏—羅八9~10,十二4~5,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b 基督的身體是我們憑基督復活的生命而活的結果—羅六4~5,8~9,八11,十二4~5。
3 我們要在地方召會中過身體的生活,就必須活在與復活基督生機的聯結裏—4~5節,十六1,3~5,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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