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w7-1)

 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二)


 第七週 基督的復活以及信徒在基督復活生命裏對祂的經歷


週 一                


經 文

來十一17,19 『亞伯拉罕因著信…把以撒獻上。…他算定神甚至能叫人從死人中復活…。』

羅四17 『…那叫死人復活,又稱無為有的神…。』

 六4 『…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十四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晨興餧養

基督的復活不僅是神叫祂從死人中復起;神使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起,是神的一個舉動,在這個神聖的舉動裏,神完成了三件大事。祂不是生出祂的獨生子,而是生出祂的長子;在這一次生產裏,祂生了許多兒子;祂也使這位剛由神而生的耶穌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神的一個舉動,成就了三件大事。

雖然聖經裏有關於基督復活的這三項,但這三項在今天基督教基要的教訓裏幾乎都沒有了。若沒有基督復活的這些要項,就沒有召會,沒有基督的身體。如果聖經沒有啟示神的長子、神許多的兒子、和賜生命的靈,就不會有神的經綸。這些項目對許多基督徒而言是新的,但對聖經而言並不是新的。(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三七頁。)

信息選讀

〔按照羅馬四章十七節,〕亞伯拉罕在兩件事上信神:(一)以撒的出生,關係到神是『稱無為有』的神;(二)獻上又得回以撒,關係到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亞伯拉罕乃是信這樣一位神,並將祂應用在他的處境中。因為亞伯拉罕有這樣的信,他就信神所說,以撒要出生這似乎不可能的話,並且他也立刻順從神的命令,將以撒獻上,信神必叫他從死人中復活。(來十一17~19。)

〔羅馬四章十七節裏『叫死人復活』是指〕神復活的大能。這大能使我們能消除死亡,勝過屬死的事物。亞伯拉罕照神的吩咐獻上以撒,經歷了這復活的大能。(聖經恢復本,羅四17第一、二註。)

論到基督是神,新約告訴我們,祂自己從死人中復活。(羅十四9。)但論到主是人,新約說,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徒二24,32,三15,〕羅八11。)神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就是祂認准基督為彌賽亞。藉著基督的復活,神宣告復活的基督是真正的彌賽亞,是神所膏並指派的一位,以完成祂永遠的使命。(新約總論第一冊,二一四頁。)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並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因此我們藉著祂的死,就得神稱義。(三24。)祂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我們因祂的死已經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裏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四25。〕不僅如此,祂這位復活者,也在我們裏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聖經恢復本,羅四25第一註。)

羅馬十四章九節陳明基督乃是死人並活人的主。…就著這點,保羅宣告:『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向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向主活;若死了,是向主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7~8。)(新約總論第三百零五篇—中文尚未出書。)

參讀: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第三至四章;基督的四個主要階段,第三章。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電子報服事
取消訂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