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 四

經 文
羅八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六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
晨興餧養
〔論到生命之靈的四重工作,〕第二,生命的靈也是拯救的靈。蒙拯救與得釋放不同。…蒙拯救就是由墮落中被拯救出來。就某種意義說,我們已經得救了,但就另一種意義來說,我們仍在得救的過程�。即使到了這個時候,我仍然需要蒙拯救。許多時候,我領悟到在我的動機、思考和感覺�,仍有墮落的元素。我的思考方式,我的心態仍需要從墮落中蒙拯救。我們的肉身也需要從墮落中蒙拯救。我們已經在靈�得救了,但我們的魂和身體仍需要得救。(書信中神的靈同人的靈,一八頁。)
信息選讀
羅馬五章十節說,『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得救了。』若我們整天,甚至每時每刻,都在生命之靈�行事為人,我們就會感覺到我們正在得救。在我們的情感,我們愛的方式,以及我們的談話�,都有墮落的元素。想想我們的態度。如果我們在生命之靈�並在光中,就會領悟到在我們的態度上,我們多麼需要蒙拯救。墮落的元素仍存留在我們的態度、動機、目的、思考、愛恨、決斷、以及許多其他的事物�。許多事情雖然看起來沒有甚麼不對,但仍然有墮落的元素在其中。我們若在生命的靈�,我們�面會有很深的自責,知道在這一切事上,我們實在需要多而又多的拯救。
這不是一件僅僅從難以擺脫的罪(如壞脾氣)中得釋放的事。即使在我們的好脾氣�,仍然有墮落的元素。我們都需要從我們的好脾氣�被拯救出來。我們的確需要蒙拯救!…在一整天當中,每逢我禱告時,我花在向主認罪的時間,比求主為我作事的時間更多。只要我在生命的靈�,我�面就有越來越深的自責,知道我需要蒙拯救。生命之靈釋放我們,也拯救我們。
第三,當那靈釋放我們、拯救我們,祂也聖別我們。羅馬書中,被聖別的意思就是經由變化而為神一切的所是浸透。(六19,22,十二2。)原來我們是屬世、凡俗的,沒有任何一點是出於神的。然而,現今神已進到我們�面,我們全人就為神所滲透、浸透。這樣我們就成為聖別的,意即我們藉著被神浸透而聖別。這乃是聖別的正確意義。
某些基督教的教師教導人,說被聖別就是從罪中得釋放。這並不是對聖別正確的解釋。在羅馬書中,聖別乃是為神所浸透。因此,聖別就等同於十二章二節所說的變化,這節說到:『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被聖別就是藉著被神的神聖性情浸透而變化。…即使我們是乾淨、純潔的,但我們仍然不是聖別的。乾淨、純潔是一回事,成為聖別又是另一回事。成為聖別,就是被神聖別,被神浸透。
至終,生命之靈要榮化我們。(八30。)就消極一面說,在我們�面的生命之靈釋放我們、拯救我們;但就積極一面說,祂藉著聖別和變化,將我們榮化。至終,祂要用神的榮耀浸透我們,並且把我們帶進神的榮耀�;這不是客觀的,乃是非常主觀的。我們可用電燈的例子來說明榮化。所有在會所�的電燈都因著電而『榮化』。我們可以說,這些燈都被電所浸透,以致在電的『榮耀』�發光照耀。有一日,生命之靈要用神的榮耀浸透我們到一個地步,我們要在祂的榮耀�被榮化。生命之靈釋放我們、拯救我們、聖別我們,至終要榮化我們。(書信中神的靈同人的靈,一八至二一頁。)
參讀:書信中神的靈同人的靈,第二章;神新約的經綸,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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