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w8-1)

 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二)


 第八週 三一神作生命分賜到三部分的人裏,
     乃是根據祂的公義,藉著祂的聖別,而達到祂的榮耀


週 一                


經 文

創三23~24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出自之土。於是把那人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晨興餧養

神用三個憑藉封閉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火焰和劍。〔創三24。〕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參結九3,十4,來九5,)火焰表徵神的聖別,(申四24,九3,來十二29,)擊殺用的劍指明神的公義。(參哀三42~43,羅二5。)神的這些屬性把要求加於罪人身上。既然有罪的人無法達到這些要求,(三10~18,23,)他就不可接觸作生命樹的神。直到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包羅萬有的死,滿足了神榮耀、聖別、和公義的要求,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人纔可以進入至聖所,有分於生命樹。(來十19~20與20註2,啟二二14與註4。)(聖經恢復本,創三24第一註。)

信息選讀

神榮耀的要求把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封閉了。劍表徵受神公義的審判。我們必須履行神的公義;否則,我們就要落在神的審判之下。火表徵神的聖別。神的榮耀、公義、聖別的要求,使墮落的人不能到生命樹那裏。除非這些要求完全得著答應,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就絕不可能向墮落的人開啟。

生命樹一點不差就是神在祂的三一裏將自己擺在我們面前。但是由於人類的墮落,人有了罪,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就封閉起來。人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也在神公義的定罪之下,而且與神的聖別相違背。神的願望仍然是要人享受祂作生命樹,但是神的榮耀、公義、聖別使人不能接近生命樹。沒有一個墮落的人能通過這三樣東西…。人如果要喫生命樹,就必須答應神榮耀、公義、聖別的要求。

一面,人墮落的光景、人的罪,必須解決,必須除掉。另一面,神榮耀、公義、聖別的一切要求,人必須履行,否則就無法喫生命樹。…生命樹乃是在至聖所裏。一個有罪的人怎能通過外院,進到聖所,並經過裏面的幔子,進到至聖所來喫生命樹?在外院祭壇上,祭物對付了人墮落有罪的光景。祭壇豫表基督的十字架。在十字架上,不僅罪受到對付,幔子也裂開了。(來十20。)這是…第二層幔子,(九3,)豫表基督的肉體。當基督的肉體釘十字架時,這幔子就裂開了,(太二七51,)因此為我們這些與神(由生命樹所表徵)隔絕的人,(創三22~24,)開了一條路,可以進入至聖所接觸祂,並接受祂作生命樹,給我們享受。基督這永遠的、包羅萬有的祭物,死在十字架上,也就是在祭壇上;祂應付了神榮耀、公義、聖別的一切要求。基督藉著祂的死,為我們開了一條路,叫我們可以喫神這生命樹。

主藉著祂包羅萬有的死與祂奇妙的復活,已經鋪好了路。…凡事都作好了,一切都豫備齊全,基督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乃是三一神終極的彰顯。…在這賜生命的靈裏,包含基督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神的公義、聖別、榮耀、以及一切要求的履行,也包括在賜生命的靈裏。祂是如此的便利。我們所需要作的,乃是藉著呼求主名而接受這靈。(林前十二3,徒二17上,21。)這樣,我們就在裏面享受祂。(生命樹,九二、九四至九五、一○○頁。)

參讀:生命樹,第九章;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四篇。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電子報服事
取消訂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