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 二

經 文
羅六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七24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八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晨興餧養
〔罪的身體就是〕身體為罪所內住、霸佔、敗壞、佔有、利用並奴役,去作罪惡的事。這罪的身體在犯罪的事上,極為活躍有力。(與羅馬七章二十四節所題,在屬神的事上,軟弱無力、屬死的身體不同。)這身體不是犯罪的人位,乃是犯罪的工具,為舊人所利用,藉犯罪以彰顯他自己,而使這罪的身體成為肉體。因此,六章六節『罪的身體』與八章三節『罪之肉體』,二者所指是一樣的。(聖經恢復本,羅六6第四註。)
我們墮落的身體在六章六節稱為罪的身體,在〔七章二十四節〕稱為屬這死的身體。罪的身體,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是強壯的;但屬這死的身體,在行事討神喜悅的事上,卻是軟弱的。罪加力量給墮落的身體去犯罪;死卻叫敗壞的身體完全軟弱無能,不能守神的誡命。(羅七24第三註。)
信息選讀
羅馬八章二節說到罪與死的律。一個律包括這二樣東西,這證明罪和死實際上乃是一。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肉體在那�,死就在那�。三節說到罪之肉體的樣式。肉體和罪乃是一。我們必須看見,罪、死和肉體乃是三而一。罪在那�,死就在那�;肉體在那�,罪就在那�。罪總是隨著死,而肉體總是隨著罪。這三樣東西永不能彼此分開。你只要有一樣,就三樣都有。你若有死,就有罪;你若有罪,就有肉體;你若有肉體,你必定有罪和死。這三樣東西乃是一。
罪是撒但的另一個名稱。罪與死並行,撒但又是掌死權的一位,如希伯來二章十四節所說的。現在我們看見三樣東西:罪、死和撒但。這三者都同時在肉體�。肉體是罪、死、和撒但的『聚會所』。三者總是在此聚集,並且它們的聚會聚得很長,從不散會。我們許多人花時間到聚會所參加召會的聚會。撒但也有一個聚會所;撒但的聚會所就是我們的肉體。你喜歡看見撒但麼?只要回到你的肉體,撒但就在那�。撒但總是同罪和死在肉體�。
我們需要看見肉體有多壞。首先,肉體是與神為仇的。第二,肉體不服神的律法,總是敵擋神的律法。第三,肉體不能服神的律法。(羅八7。)肉體有一種本性,是不可能服神的律法的。因此,我們不該想要憑肉體去行善,因為我們的肉體不能服神的律法。第四,這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悅。(8。)
根據加拉太書,我們必須將肉體釘十字架。(五24。)然而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首先,我們必須領悟有肉體這個東西。甚至現在我們也有這個肉體,就是變質的身體,�面是玷污並敗壞的。這個肉體充滿了撒但、罪和死。肉體、撒但、罪與死乃是一。我們不該以為我們有甚麼好東西,或者我們有可能變好。我們必須蒙光照,看見我們的肉體是個醜陋的東西。我們必須定罪肉體,不要想去改良肉體。有些基督徒受了欺騙,以為他們得救之後,肉體就得著救治;然而神從來不救治肉體;我們的肉體是無可救藥的。我們對肉體不該存有任何積極的期望。我們必須領悟肉體就是罪。(人的肉體與人的靈,四至五、八至九頁。)
參讀:人的肉體與人的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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