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晨興聖言─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w9-4)

 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二)


 第九週 
神的兒女、神的兒子和神的後嗣


週 四                


經 文

羅八14∼15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我們呼叫:阿爸,父。』

  21 『指望著受造之物自己,也要從敗壞的奴役得著釋放,得享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

晨興餧養

〔羅馬八章十四節〕�的兒子,比十六節的兒女,在神生命的長大階段�,是更長進的,但不如十七節的後嗣。兒女是兒子名分的初階,是他們在靈�得著重生的階段。兒子乃是神的兒女在魂�變化的階段。他們不僅在靈�得了重生,更在神的生命�長大,並且被那靈引導而行。後嗣乃是神的兒子在得榮耀的階段�,因身體改變形狀,全人每一部分都達到完全成熟。因此,他們就合格作法定的後嗣,而得神聖的基業。(17,23。)(聖經恢復本,羅八14第三註。)

信息選讀

這種藉著神聖生命內�的感覺而有那靈的引導,不是偶然發生的。這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不斷的事,就像呼吸一樣。…那靈的引導既是生命的事,在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每一面就該是正常不斷的。這是那靈的引導。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那靈這樣的引導,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八14。〕

我們若不照著那靈的引導生活、行事,我們就可能是神的兒女,卻沒有那標出我們是神的兒子的記號。我們也許是神的兒女,但我們沒有照著那靈在生命�的引導而生活行事,藉此長大。那靈的引導在生命的長大上標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羅馬書生命讀經,二六六頁。)

我們是神的眾子,得著了兒子名分的靈同兒子名分。(八15,加四5∼6。)兒子名分是一件成為兒子的事。神的眾子有兒子的生命、地位、權利、特權和福分。兒子名分的靈是作兒子的靈。…〔然而,〕我們惟有在我們的靈(這靈已成了兒子名分的靈)�,纔可能作神的兒子。我們在重生時,就得著兒子名分的靈同兒子名分。因此,如今我們有神兒子的所是。

基本上,兒子名分是生命的事。兒子的地位和權利都在於生命。我們要享受神兒子的名分,就需要那靈。離了那靈,我們無法從神而生,得著神的生命。我們從那靈而生後,還需要那靈,好在生命�長大。沒有那靈,我們無法有兒子名分的地位、權利或特權。…那靈來了,兒子名分就成為真實的,我們也就在生命、成熟、地位和權利上,完全實化兒子的名分。

照著新約,每個神的兒子都有一個定命,這定命就是榮耀。我們已被命定得榮耀。希伯來二章十節啟示,神正『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去』。神莫大救恩的最後一步,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去。我們是神的兒子,但我們尚未在榮耀�。因此,三一神仍在作工,將祂許多的兒子帶進榮耀�。(新約總論第五冊,一七至一九頁。)

得榮(羅八30)乃是神完整救恩的一步,在這一步,神要按照祂藉那靈重生我們的靈這個原則,把我們屬死且必死之罪的身體,(六6,七24,八11,)完全用祂生命和性情的榮耀浸透,而使這身體改變形狀,與祂兒子復活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21。)這是神完整救恩終極的一步,在此祂就得到完滿的彰顯,直到來世在新耶路撒冷�,達到終極的表現。(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結晶讀經,六至七頁。)

參讀: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八篇;新約總論,第一百篇;羅馬書中神完整的救恩結晶讀經,第一、六篇。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電子報服事
取消訂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