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w6-2)

 羅馬書中神的福音結晶讀經(一)


 第六週 成為得勝者的關鍵—生命之靈的律,為著身體的生活


週 二                


經 文

羅七23 『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

約十10 『…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腓二13 『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

晨興餧養

在信徒靈、魂、體三個不同的部分裏,有三個不同的律。〔羅馬〕七、八章啟示,這三個律源自宇宙的三方。肢體中罪與死的律,(七23,)在信徒的身體裏,源自撒但,就是住在信徒肉體中的罪。心思中善的律,(23,)在信徒的魂裏,源自人天然的生命,就是人自己。生命之靈的律,在信徒的靈裏,源自神,就是在信徒靈裏的那靈。(八2,16。)這三者連同這三個律,現今都在信徒裏面,很像這三者(神、人和撒但)在伊甸園裏的情形。(創三。)除了這三個律在信徒裏面以外,還有神的律在人的外面。(羅七22,25。)(聖經恢復本,羅七23第一註。)

信息選讀

羅馬八章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神不但是靈,也是生命。那是靈的神,在我們裏面是生命。因為這生命是那靈,那靈就稱為生命之靈。每個生命都有一個律,生命之靈也有生命之靈的律。鳥生命的律是飛,狗生命的律是吠,貓生命的律是捉老鼠,雞生命的律是下蛋,蘋果樹生命的律是結蘋果。…我們墮落的生命也有律,就是罪與死的律。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有永遠的生命,神聖的生命,這生命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因為這生命是最高的生命,這生命的律就是最高的律。生命之靈的律乃是神聖生命自然的功能。所以,我們有最高的生命,帶著最高的律和最高的功能。

這位經過過程,並且將自己分賜到我們這三部分之人裏面的三一神,祂自己就是生命之靈的律。雖然保羅寫羅馬書時,科學還不發達,他卻在八章以一種科學的角度使用『律』這個辭。在二節保羅用律來說明一種運作的原則,這原則乃是自然而然運行的。(羅馬書生命讀經,五四五、八二七頁。)

保羅發現人得救後,三一神進來了,祂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這生命就是一個律,生命之靈的律;它不在人的心思裏,也不在人的肉體裏,乃在人的靈裏。神當初造人時,不只給人造了一個魂,一個體,並且在人的深處造了一個靈,那是人身上最高、最超凡的部分。保羅發現當他信入主耶穌時,三一神就進到他靈裏,作他的生命。這生命在他靈裏是個律,每當他愛主、禱告主、親近主時,這律就自動自發的生發能力。我們有經歷的人也同樣能證實這事。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我們稍微親近神,呼喊主,在我們的深處就自然生出一種願望,要得神歡喜,與神合一。

每一個真得救的人都會發現,每逢他親近神時,深處都會自動自發的有一種能力,使他能孝敬父母,謙讓宜人;不是咬著牙根作的,乃是自然而然有這樣的表現。(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八四至八五頁。)

參讀: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六十七篇;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補充的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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