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週一、週二
壹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得以聖別,可蒙悅納』—羅十五16:
一 保羅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將基督供應給外邦人,這乃是對神一種祭司的事奉;他傳福音所得的外邦人,也是他獻給神的祭物—彼前二5:
1 藉著這種祭司的事奉,包括許多污穢不潔之人在內的外邦人,就在聖靈�得以聖別,成為蒙神悅納的祭物—羅十五16,十六4∼5。
2 這些外邦人從凡俗的事物中分別出來,並被神的性質和元素浸透,在地位和性質上都得以聖別;這聖別乃是在聖靈�的—六19,十五16。
3 聖靈根據基督的救贖,將信入基督得了重生的人,更新、變化、分別為聖—三24,十二2,約三15。
二 保羅是福音祭司職分的榜樣;在羅馬書這卷論到神福音的書�,他說到罪人如何信主得救、稱義,在基督�長進、聖別、變化,將自己獻與神作活祭,好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過召會的生活,共同彰顯基督,並等候祂來—帖前二1∼12,徒二十17∼36,羅一16∼17,三24∼26,十二1,4∼5,十三11。
三 神所命定新約的事奉,乃是所有的信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獻上祂所要的祭物—啟一5∼6,五9∼10,彼前二5,9:
1 我們是神福音的祭司,將得救的罪人作為擴大並團體的基督的一部分,當作祭物獻給神—羅十五16。
2 將信徒獻上給神分為三步:
a 傳福音的人將新得救的人當作屬靈的祭物獻給神—16節,彼前二5。
b 新蒙恩的人長大,開始明白作為在基督�的信徒是甚麼,他們就被鼓勵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羅十二1。
週 三
c 當信徒繼續長大以致成熟,那些在信徒身上勞苦的人,就將他們在基督�成熟的獻上—西一28。
四 我們要作福音的祭司盡功用,就需要看見神的福音包含整卷羅馬書;這卷書給我們看見,我們傳福音時,就使罪人成為神的兒子並基督的肢體,我們也幫助他們長大,使他們能在眾地方召會中身體生活的實行�,成為基督活躍的肢體—一16∼17,三24,五10,八16,十二2,4∼5。
五 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乃是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事奉;我們的事奉,中心是救來罪人獻與神,目的是建造基督的身體—十五16,十二4∼5,彼前二5,9,弗四11∼12,16。
週 四
貳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羅一9:
一 九節的靈不是指神的靈,乃是指保羅重生的靈—約三6:
1 基督和那靈乃是在信徒重生的人靈�,與他們同在—提後四22,羅八16。
2 在羅馬書保羅強調,我們所是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這靈�—二29,七6,八4∼6,9,13,十二11。
3 保羅事奉神,乃是在他重生的靈�,憑其中住著的基督,就是那賜生命的靈,而不是在他的魂�,憑魂的能力和幹才—腓三3。
4 我們要在靈�事奉,就必須感覺靈,認識神,辨別靈,並且靈�火熱—羅八2,6,10∼11,來四12。
二 使徒保羅在福音上並在他靈�事奉神;事奉神的路包括�面在靈�的事奉,以及外面在福音上的事奉—羅一9,十五19∼20,七6,十二11。
三 我們在神兒子福音上對神的事奉,與羅馬書中神福音的三個階段—救贖、生命、和基督的身體—有關:
1 在第一階段,我們該幫助聖徒認識甚麼是救贖,認識十字架解決了我們與神之間一切的難處,並認識我們在基督�已得赦罪、蒙神稱義、與神和好、並蒙神悅納—一16∼17,三24∼26,五1,9∼11。
2 在第二階段,我們該幫助聖徒認識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面作我們的生命,將祂自己與我們的靈調和成為一靈;現今我們可以喫祂,喝祂,享受祂,被祂充滿、浸透、浸潤,我們也藉著被聖別、更新、變化、模成祂的形像,而在生命�得救並在生命中作王—10,17節,六19,22,八9∼11,29,十二2。
3 在第三階段,我們該幫助聖徒認識基督的身體,活在身體�,作身體的肢體配搭在一起,並領悟屬靈是身體的事,也認識我們的屬靈必須由身體來量度,並受身體試驗—4∼18節。
週 五
四 羅馬一章九節的『事奉』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保羅認為他的傳福音,乃是這樣對神的敬拜事奉:
1 敬拜神就是我們對神的事奉,這敬拜包括我們與神之間一切積極的事,就如接觸神、禱告神、仰望神、等候神、與神有交通、以及為神作工—太六9,33,約四23∼24,腓四6,20。
2 在啟示錄�,我們看見一條特別的線—敬拜的線—四10,五14,七11,九20,十一16,十三4,8,十四7,11,十五4,十六2,十九4,20,二十4,二二9:
a 神所需要的,是我們敬拜祂,撒但所懼怕的,也是我們敬拜神;撒但要得著敬拜,並一直尋求敬拜—太四8∼10,啟四10,五14,十三4。
b 我們應當尋求給神特別的敬拜,因為撒但正為自己得著越來越多的敬拜—七11,十三4,二二9。
c 我們若照著靈而活,神就會得著我們的敬拜;但我們若照著魂而活,撒但就會得著我們的敬拜—羅一9,八4。
週 六
3 使父神得著滿足的敬拜—在靈和真實�的敬拜—乃是藉著我們喝生命的水,並在復活中湧流生命的水(源、泉、川),而在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的敬拜—約四14,23∼24,七37∼39,出十七6,詩三六8∼9,林前十4:
a 撒瑪利亞婦人藉著飲於神作活水解她的乾渴,而在她的靈�敬拜神;因此,神得著她真正的敬拜—約四7∼14,23∼24。
b 歷世紀以來,只有少數基督徒藉著喝神作活水,而在靈�敬拜神—參太十五9。
c 神在作為那靈的基督�,作為活水臨到我們,給我們喝;當我們飲於祂作生命的水,我們就真正敬拜祂—約一1,14,四10,14,23∼24,七37∼39。
d 我們急切需要藉著喝神作活水,進入在靈�對神真實的敬拜—四10,14,23∼24。
4 真正的敬拜是實現在基督的身體�;在新約�的敬拜是團體的事,離了基督的身體,就很難有真正的敬拜—羅一9,十二4∼5,林前十3∼4,16∼17,十二12∼13。
五 我們越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的靈�事奉敬拜神,我們就越享受基督之福的豐滿,並且越向神獻上讚美—羅十五29,十六25∼27。
六 『神能照我的福音,就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傳揚,照歷世以來密而不宣之奧祕的啟示,堅固你們;…願榮耀藉著耶穌基督,歸與這位獨一、智慧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25,27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