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週 一
壹 成為得勝者的關鍵,乃是羅馬八章裏生命之靈的律;羅馬八章是為著迫切尋求者的一章聖經—七24~八2,28~29:
一 羅馬七章是『在肉體裏』的經歷;羅馬八章是『在靈裏』的經歷(這靈乃是神聖的靈住在我們人的靈裏,二者調和成為一靈)—4,9~10,16節,林前六17,提後四22。
二 享受羅馬八章生命之靈的律,將我們引進羅馬十二章基督身體的實際裏;當我們活在基督的身體裏並為基督的身體而活,這律就在我們裏面運行—八2,28~29,十二1~2,11,腓一19。
三 基督身體生活和事奉的一切關鍵,乃是那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生命之靈的律:
1 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使我們成形,而有神長子的形像,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羅八2,29。
2 生命之靈的律,將我們構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各種的功用—弗四11~12,16。
週 二
貳 我們要經歷內住的基督作為生命之靈的律,就必須看見羅馬七、八章中的三個生命和四個律:
一 人受造的生命連同善的律是在我們魂裏;這律源自人天然的生命,就是人自己—七21~23,創一31,傳七29。
二 撒但邪惡的生命連同罪與死的律,是在我們的肉體裏;這律源自撒但,就是住在信徒肉體中的罪—羅六6,七15~20,23~24,約壹三10,約八44,太十三38,二三33,三7,羅三13。
三 神聖非受造的生命連同生命之靈的律,是在我們人的靈裏;這律源自神,就是住在人靈裏的那靈—八2,9~10,16,約一4,十10下,十四6上,林前十五45下:
1 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甚至都是一個律;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這生命的律是最高的律—參約一4~5,十二24,十四6上,十10下,林前十五45下。
2 三一神已經經過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並升天的過程,成了生命之靈的律,裝置在我們靈裏作為『科學的』律,就是自動的原則—羅八2~3,11,34,16。
3 生命之靈的律就是神聖生命的自然能力,乃是神聖生命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動的功能—十二2,腓二13,結三六26~27,賽四十28~31,來十二2上,腓四13,西一28~29,參箴三十18~19。
四 這三者連同這三個律,現今都在信徒裏面,很像這三者(神、人和撒但)當初在伊甸園裏的情形。(創三。)
五 除了這三個律在信徒裏面之外,還有神的律在信徒外面—羅七22,25。
週 三
參 當我們一直摸著主並接觸祂,生命之靈的律就自動、自發,且不必用力的作工:
一 我們必須停止自己的掙扎努力—加二20上,參羅七15~20:
1 如果沒有看見罪是一個律,也沒有看見我們的意志絕不能勝過罪的律,我們就被困在羅馬七章裏,永遠不能達到羅馬八章。
2 保羅一再立志,但是結果一再失敗;人至多只能作到立志而已—七18。
3 罪在我們裏面潛伏時,僅僅是罪;被我們為善的意願喚起時,就變成『那惡』—21節。
4 我們不該立志,乃該將心思置於靈,並且照著靈而行—八6,4,腓二13。
二 我們必須禱告、有倚靠的靈、呼求主,維持我們與祂的交通,而與內住、安置好、自動、並在內裏運行的神合作—羅十12~13,帖前五17,弗六17~18。
三 我們必須顧到我們靈裏生命的感覺,好留在生命的交通裏,就是留在神聖生命的湧流裏,使生命之靈的律得以運行—羅八6,16,約壹一2~3,6~7:
1 在消極一面,生命的感覺是死的感覺—軟弱、虛空、不適、不安、沉悶、枯乾、黑暗、痛苦等。
2 在積極一面,生命的感覺是生命平安的感覺—剛強、飽足、平安、安息、釋放、活潑、滋潤、明亮、舒服等。
3 生命的感覺乃是與照著神的生命而有的良心感覺有關—弗四18~19。
週四、週五
四 我們必須謹守我們的靈並保守我們的心;靈是接觸神生命的機關,心卻是讓神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並自由運行在我們裏面的一個關鍵、一個開關、一個要隘—詩七八8,瑪二15~16,箴四23,結三六26,弗三17,參結十四3。
五 我們必須照著靈而行,就是活在靈裏—羅八4,16,參林前二14:
1 經歷基督的祕訣乃是要在祂裏面,祂就是那加我們能力者,使我們凡事都能作;在祂裏面的祕訣乃是要在我們的靈裏—腓四12~13,23。
2 我們要活在我們的靈裏,就必須花時間觀看主,禱告與主來往交通,沐浴在祂面光中,被祂的榮美浸透,並返照祂的面容—林後三16,18,參太十四23。
3 我們要活在我們的靈裏,就必須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參約二十22,哀三55~56,羅十12~13。
4 我們要活在我們的靈裏,就必須留在神聖生命的交通中,行在神聖的光中—約壹一2~3,6~7。
六 我們必須思念那靈的事,將心思置於靈—羅八5~6:
1 我們必須注意我們靈的感覺,不叫聖靈憂愁,不銷滅那靈—瑪二15~16,弗四30,帖前五19。
2 我們將心思置於神的話,就能將心思置於靈;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賽五五8~11。
3 思念那靈的事,就是將心思置於靈,也是要與主是一,在基督耶穌的心腸裏顧到召會同眾聖徒的事—腓一8,參二21。
七 我們必須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羅八13,亞四6,加五16:
1 我們必須讓那靈居住在我們裏面的所是裏—羅八9,11。
2 我們必須留在召會生活中,在此平安的神要將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十二1~2,11,十六20。
八 我們必須作神的兒子,被那靈引導—八14:
1 被那靈引導,就是要顧到裏面的膏油塗抹,就是內住、複合之靈的運行和作工—約壹二20,27。
2 被那靈引導,就是要顧到我們靈裏的安息,也就是在基督得勝的行列中成為俘虜受帥領—林後二12~14,七5~6。
九 我們必須在兒子名分的靈裏呼叫父—羅八15,加四6:
1 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時,『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
2 呼叫『阿爸,父!』表達了我們與神親密關係的甜美—參太十八3。
十 我們必須在代求的那靈裏,為著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而歎息—羅八23,26~27:
1 在我們的歎息裏,那靈也歎息,為我們代求。
2 代求的那靈為我們禱告,使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28~29節。
十一 我們必須愛神,並被基督的愛困迫、約束、推動,而在一切的事上得勝有餘—31~39節:
1 藉著愛神,我們就有分於神裏面所包含的一切豐富—林前二9~10。
2 我們必須被基督的愛困迫,以基督為我們的愛,愛神並愛眾聖徒—林後五14。
週 六
肆 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為生命之靈的律自發、自動的能力,在我們裏面完成以下的事:
一 這能力使我們的心傾向神—箴二一1,詩一一九36。
二 這能力使我們向著神是順從的—腓二13。
三 這能力使我們作神命定我們作的善工,好使我們過召會生活並為耶穌作見證—弗二10。
四 這能力使我們盡心盡力為主勞苦—林前十五10,西一28~29。
五 這能力使我們的事奉活而新鮮—羅六4,七6,林後三6。
伍 至終,我們對內住之靈這神聖生命自動的律的享受,乃是在基督的身體裏,並為著基督的身體,這享受有一個目標,就是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神一樣,以達成神永遠經綸的目標—羅八2,28~29,十二1~2,十一36,十六27,腓一1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