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晨興聖言─聖經的中心線(1-1)

 聖經的中心線


 第一週 神話語中的線


週 一                


綱 目

壹 在主的恢復�,我們認為在聖經神聖的啟示中,真理有三條線—中心線、補充之點的線、和『枝葉』:

一 在我們對於聖經一切的運用上,必須突出中心線。

二 我們應該特別謹慎,不要混淆頭兩條線,就是中心線和補充之點的線。

三 我們接納所有的信徒,是照著中心線的標準,而不是照著補充之點那條線的標準。

四 全時間訓練課程的安排,乃是遵照聖經中這幾條線極重要的區別。

貳 中心線:

一 神的話—約一1,約壹一1:

1 雖然在這宇宙中首要的是神,然而乃是神的話向我們說到神。

2 我們若要認識活的基督,就必須有寫出來的話—約五39,路二四27。

3 約翰一章強調神與祂的話之間的關係。

4 我們必須強調神的話居首的地位,使其成為我們對真理之一切領會的基礎—徒十七11。

經 文

約一1 『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約壹一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

徒十七11 『…他們熱切的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些事是否這樣。』

晨興餧養

〔聖經〕主要的啟示是聖經的中心;除了主要的啟示,中心的啟示,聖經中還有次要的啟示,是主要啟示的枝節。一棵樹有其主榦,也有其枝節。主榦只有一個,枝節卻有許多。我們該強調聖經的主榦,聖經中心的啟示,但我們也不該忘記那些『枝節』的啟示,次要的啟示。

並且,對獨一聖經任何次要啟示的解釋,都不該與這獨一並一貫之聖經的主要啟示牴觸,不相合、不一致。林前十一章說到所有姊妹都要蒙頭,這是一個關於元首權柄的啟示,但蒙頭不是聖經中心的啟示。我們不該忽視這枝節的啟示,但也不該使其成為規條。有人為姊妹蒙頭巾的顏色和形狀而爭辯。這些爭辯是沒有意義的。蒙頭乃是題醒我們,我們都必須在我們的元首基督的作頭之下,就像基督是在父神的作頭之下。我們必須有枝節啟示的實際。

獨一聖經之獨一、主要的啟示,乃是神經綸的獨一內容。(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九至一○頁。)

信息選讀

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開始於神。然後神聖的啟示給我們看見神的經綸和神的分賜。在整本聖經�可以看見神自己、神的經綸、和神的分賜。這三項乃是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這神聖的啟示向我們啟示三個主要的實體:神自己、神的經綸、和神的分賜。(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三○至三一頁。)

神是聖經第一所啟示的,因為神是一切的元始,宇宙的一切源於祂,也始於祂。神也是聖經從頭一卷,直到末一卷的主要內容。祂是創造我們的,也是重生我們的,與我們有切身、生命的關係。所以我們應該首先對祂有認識。(生命課程卷一,三九頁。)

聖經的第一個功用,是給主耶穌作見證。主耶穌是聖經的題目,是聖經的內容;聖經是主耶穌的說明,是主耶穌的發表。主耶穌是神活的道,聖經是神寫的道。聖經這寫的道,若沒有主耶穌那活的道作實際,聖經就不過是空洞的道理,虛空的字句。主耶穌那活的道,若沒有聖經這寫的道作發表,主耶穌就是玄妙難得認識,渺茫難得捉摸的。但有了聖經這清楚確定的說明,明白的啟示,主耶穌就能具體的給人認識,確定的給人了解。不只新約各書都是啟示主耶穌的,就是舊約各部分,無論是(一)摩西的律法,(二)申言者的書,或是(三)詩篇,(舊約共分這三大部分,)無不都是為主耶穌作見證,說到主耶穌的。所以我們若要認識主耶穌,就非讀聖經,非明白聖經不可。(聖經要道,六四一頁。)

參讀: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第一篇;生命課程卷一,第五至六課;真理課程一級卷一,第一課;聖經要道,第三十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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