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壹 藉著子神(祂是完成者,是憑藉),在靈神�(祂是執行者,是應用),我們得以進到父神面前(祂是起源,是獨一的源頭)—弗二18:
一 在地位上,我們得與神和好;在經歷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16,18節:
1 與神和好是得救,進到父面前是享受神。
2 藉著基督,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兩下得以進到父面前—約十四6,弗二18:
a 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這是地位的事—16節。
b 如今他們兩下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經歷的事;要在經歷上享受我們在地位上所得著的,我們需要在靈�—18節。
3 得以進到父面前,就是接觸神以享受神;我們一次永遠與神和好,如今得以進到父面前不斷的享受—約十四6。
4 我們接觸神,是藉著基督在那靈�達到父,而來到神面前;這就是在我們經歷和享受中的三一神—弗二18。
經 文
弗二16∼18 『既用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了;又來傳和平為福音,給你們這遠離的人,也傳和平為福音,給那相近的人,因為藉著祂〔基督〕,我們兩下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
晨興餧養
〔以弗所二章十八節〕含示神格的三一:藉著子神,祂是完成者,是憑藉;在靈神�,祂是執行者,是應用;我們得以進到父神面前,祂是起源,是我們享受的源頭。父先在子�臨到我們,子又成為靈進入我們�面;如今我們藉著子,在靈�,得以進到父面前,親近祂,享受祂。
照本節上下文,從前彼此為仇的猶太和外邦信徒,藉著基督的救贖,如今都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先是猶太和外邦信徒,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16,)那是地位的事;然後我們兩下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經歷的事。與神和好是得救,進到父面前是享受神;祂是生命的源頭,已經重生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真理課程二級卷四,九八至九九頁。)
信息選讀
我們已經藉著十字架,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了;這是事實。現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直接的接觸祂;這是經歷。在地位上,我們已經與神和好,使我們得救;在經歷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使我們享受祂。這些經節不是說我們與父和好,得以進到神面前;這是很有意思的。與神和好是一次永遠的,而我們現今得以進到父面前,乃是為著繼續不斷的享受。
請記得,基督不是叫個別的人和好,祂乃是叫猶太人和外邦人兩下在一個身體�和好。祂若只叫個別的罪人和好,就沒有必要使他們在一個身體�和好。但為要使兩班團體的人和好,祂必須在身體�如此行。
猶太人和外邦人從前是隔離的,但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毀了隔斷的牆,並且將他們創造成一個實體,就是一個新人。但是他們與神的關係如何?要使他們與神和好,就需要有一個身體為憑藉。當基督將兩下創造成一個新人時,祂同時就使他們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了。他們被創造成新人,就有可能在一個身體�與神和好。因此,這一個身體乃是憑藉,使他們與神和好。
猶太人和外邦人與神和好之後,還需要有路進到父面前享受祂。這條通路不僅在身體�,也在靈�。在身體�是事實,在靈�卻是經歷。我們雖然在身體�,但也許不在靈�。反之,我們可能在遊蕩的心思�。譬如,你坐在聚會中,但你可能在心思�環遊世界。這說明在經歷上,我們必須是在靈�。
當我們在靈�,我們就享受父。事實上,我們可以因著在身體�而得著神,但我們若要在經歷中享受父,就必須在靈�。我們從前是遠離神的,但我們已經在地位上與祂和好。現今我們與神之間,沒有分開,沒有隔斷。然而,我們若不在靈�,就不能享受這個事實。因此,要在經歷上享受我們在地位上所得著的,我們需要在靈�。(以弗所書生命讀經,二七七至二七九頁。)
參讀:真理課程二級卷四,第四十五課;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六篇。
週 二

綱 目
二 父藉著子在那靈�臨到我們,如今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藉這美妙的雙向交通,我們就享受三一神的分賜—林後十三14,弗三16∼17上。
三 子來傳福音給我們時,那靈也來了;子傳福音時,我們接受子,就是接受那靈,然後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二17,約十四16∼18,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上。
經 文
約十四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去。』
林後十三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
晨興餧養
基督自己成了賜生命的靈〔來〕傳…福音,當我們聽到並領受這樣的福音時,我們究竟接受了甚麼?我們所接受的主要是賜生命的靈。大多數基督徒不知道這事。不要以為我們接受福音的時候,主要是接受了赦罪或稱義。我們領受這樣的福音,主要是接受了那靈。假定一個不信主的人說,『主耶穌,感謝你。你是我的救主,我接受你。主阿,求你來進入我心。』立刻,那傳道者基督,就是那靈,要進到那人�面,他就接受了那靈。因此,以弗所二章十八節論到那靈說,『因為藉著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現在我們有那靈,並且在那靈�面,那靈就把我們帶到父—源頭—那�。(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二○一至二○二頁。)
信息選讀
藉著子基督,我們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請注意以弗所二章十八節不是說我們得以進到靈面前,乃是說得以進到父面前。靈達到我們,而我們達到父。父在子�臨到我們,子成為靈進入我們�面。如今藉著子,靈帶我們進到父面前。這是為著三一神分賜到我們�面,使召會能以產生。
得以進到父面前,就是為著享受接觸神。每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接觸祂的時候,我們就享受祂;沒有甚麼享受比這享受更好。我們接觸神,是藉著基督在靈�來到父面前,這是在我們的經歷中神聖的三一作我們的享受。我們都受了作質的那靈為印記,保證神是給我們享受的基業;如今藉著子在靈�,我們來到父面前享受祂。
按照上下文,本節也指明藉著基督,從前彼此為仇的猶太和外邦信徒,都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來享受。無論我們是猶太或外邦信徒,我們都藉著子,在一位靈�,來到父面前,享受父作我們的基業。
我們在一位靈�得以進到父面前。在地位上,我們是與『神』和好;在經歷上,我們是進到『父』面前。與神和好是得救,進到父面前是享受神;祂是生命的源頭,已經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
二章告訴我們,神愛我們,(4,)叫我們活過來,(5,)叫我們復活,(6,)叫我們坐在諸天界�,(6,)使我們成為祂的詩章,祂的傑作。(10。)作這事的神乃是父;祂是源頭,藉著一個管道—子基督—行動。子來時,是在父的名�來;(約五43;)與父同來。(八29,十六32。)父是源頭,計畫一切的事;子是憑藉、流道,完成父的定旨。基督成為管道,神在其中並藉以叫我們活過來,叫我們復活,並叫我們坐在諸天界�。在祂死而復活以後,基督成為那靈來傳福音。(弗二17。)那靈來時,是在子的名�(約十四26)與父同來。(十五26。)這意思是那靈來了,子就來了。所以,子來傳福音給我們時,那靈也來了。子傳福音時,我們接受子,就是接受那靈,然後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父藉著子在那靈�臨到我們,如今那靈藉著子帶我們歸向父。藉這美妙的雙向交通,我們就享受三一神的分賜。(新約總論第四冊,一九一至一九三頁。)
參讀: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第十六章;新約總論,第九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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