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4 對於主耶穌與他們親人之間的估價—十37∼38,路十八26∼30。
5 對於人的魂與全世界之間的估價—太十六26,四8∼11,啟十八13,彼前四19。
6 對於他們身體與罪的嚴重及結局之間的估價—太十八8∼9。
7 對於宗教階級地位與作主奴僕並彼此作奴僕之間的估價—二十25∼27。
8 對於基督為義的珍寶與屬地珍寶之間的估價—伯二二23∼28,太十二18∼21,賽四二1∼4。
9 對於罪的享受與看不見的賞賜之間的估價—來十一24∼27。
10 對於基督的認識與萬事之間的估價—腓三7∼8,彼前一8。
二 我們需要求主給我們亮光,叫我們的價值觀有徹底的改變,叫我們不斷的揀選基督並祂一切的所是,作我們絕佳的分—可九7∼8,林後二10,四7,彼前一8。
三 『你若將寶貴的從低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作我的口』—耶十五19,參16節。
經 文
太十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的,也配不過我。』
十六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甚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晨興餧養
父母、妻子、兒女都是人所最愛的…。在不與主比較時,都是人應當愛的。但是,如果我們臨到一個環境,是需要在這二者之間有揀選時,我們該如何呢?不必說,人定規是揀選寶貴的。…親人固然是人所寶貴的,但比起我們的主,就沒得比了。我們的主乃是比親人更寶貝的。
〔馬太十六章二十六節〕是拿人的靈魂和全世界來比較。…人常常看重世界的寶貴,而不認識靈魂的寶貴。今天撒但想要人的靈魂,許多人不必他出價都願意賣,因為人不信自己的靈魂有甚麼價值。…只有一次撒但是出高價的,那就是當撒但把主帶到山上,指著萬國與萬國的榮耀給主看,要主拜他一下,就把一切都給主。全本聖經就這麼一次,記載撒但出這極高的價,要買人的靈魂。當然撒但沒有成功。…今天撒但沒有拿全世界來和我們換靈魂,他看我們的生命不值那麼多;他只用小利益、小便宜來引誘我們。…為著保守靈魂的清潔,我們是可以犧牲任何東西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一九五至一九六頁。)
信息選讀
約伯記二章三節、九節說,撒但頭一次試探約伯後,約伯仍然持守他的純全。但撒但第二次試探約伯時,乃是傷他的身體;結果後來,約伯就開始咒詛自己的生日。他失敗了。這給我們看見,人看自己的身體是極寶貝的。但在馬太十八章〔八至九節〕,對於身體,主給了我們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要我們認識,若保全身體就是保全罪惡時,為了除掉罪,就寧可捨掉身體。…砍手、剜眼不過是隱喻,乃是指除去罪的痛苦,就如同砍掉手腳、剜出眼睛那樣的痛苦。一個基督徒總要看見犯罪的嚴重;基督徒對付罪,總要厲害到甚至寧可棄掉肢體的地步,好保守自己的清潔無罪。
外邦人有君王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二十25∼27,〕這是在不信主的人中間的事;只是在信徒中間卻不可這樣。在信徒中間,乃是誰想要為大,就要作僕役;誰想要為首,就要作奴僕。這是價值觀的變更,就是對地位看法的改變。…我們寶貴作僕役,寶貴作奴僕。主所給我們的價值觀乃是:一個人服事人越多,他的地位就越高,也越大。
保羅也改變了他的價值觀;他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現在因基督的緣故,他都當作有損的了。〔腓三7∼8。〕保羅為甚麼能丟棄有益的東西,他為甚麼能以屬世的一切為有損的?這乃是因為他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因此他丟棄萬事,並且看如糞土。這乃是標準基督徒價值觀的改變。
〔耶利米十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我們若將寶貴的從低賤的分別出來,就能作神的口。今天你我如果不會分別價值的問題,神就會棄而不用我們了。…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價值觀改變的重要。求神給我們亮光,叫我們的價值觀有徹底的改變,叫我們知道如何揀選上好的。(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一九七至一九八、二○一頁。)
參讀: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第四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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