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四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得以聖別,可蒙悅納』—十五16:
1 保羅說,他是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子)的僕役,作三一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得以聖別,可蒙悅納。
2 保羅是三一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將子基督耶穌供應給外邦人;至終,他工作的結果乃是藉著聖靈,將外邦人當作聖別的實體獻給神。
貳 在新約�,凡題到關於神聖三一的,都與神聖的分賜有關—彼前一2,帖後二13∼14:
經 文
羅十五16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得以聖別,可蒙悅納。』
彼前一2 『就是照著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那靈得聖別,以致順從耶穌基督,並蒙祂血所灑的人:願恩典與平安,繁增的歸與你們。』
晨興餧養
保羅在羅馬十五章十六節說,他是為外邦人作〔子〕基督耶穌的僕役,作〔三一〕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得以聖別,可蒙悅納。保羅是三一神福音的祭司,將子基督耶穌供應給外邦人。至終,他工作的結果乃是藉著聖靈,將外邦人當作聖別的實體獻給神。(在神聖三一�並同神聖三一活著,八八頁。)
信息選讀
『經綸』與『分賜』這二辭對我們一些人來說有點陌生,甚至有點奇特。按照新約的啟示,『經綸』是神用以揭示祂永遠的計畫一個特別的辭。這辭在原文由二字組成:oikos,奧依克,意家庭、家或家人;和nomia,諾米亞,意律法。我們將這二字放在一起,就是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意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在這行政�面有一些計畫和安排,以及某種技巧的運用,為著將家中的豐富分賜給家中各人。
『分賜』一辭意分配。在愛筵中,可能有豐盛的食物,但需要一些『分賜者』,將食物分配給各人。這種食物的分配就是食物的分賜。不僅如此,食物進到我們�面以後,就開始在我們�面分賜它自己。我們消化食物,就是與食物分賜的配合。消化以後又有吸收,就是將藉消化而得著的吸收進來。這是與食物分賜進一步的配合。這樣,食物就在我們�面;我們所喫的一切就成為我們的一部分。這就是『分賜』一辭的意義和含意。
神整個的經綸,特別是新約時代的經綸,乃是一件分賜的事。在新約中,神正施行祂的經綸,祂的家庭行政,就是祂在已過的永遠,在創世以前所立定的。神這經綸或家庭行政的目的,就是要將祂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父、子、靈�,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面。…我們若進入新約神聖啟示的深處,就會看見神的確有一個經綸,一個家庭行政,以完成祂永遠的定旨。這經綸就是祂宇宙的工作。
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這�發生了三件事:首先,神賜給;第二,我們信入;第三,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在這三點上,我們看見神的分賜。神的賜給就是一種分賜。假定我這�有很多錢,我將一些錢給你們每一個人;我的賜給就是我的分賜。我藉著分賜,就將我的錢傾卸給你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就是說,祂正在將祂的兒子分賜給我們。祂所分賜的不是金錢,乃是祂的獨生子。(神的經綸與分賜,七六至七八頁。)
參讀:神的經綸與分賜,第七至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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