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晨興聖言─主恢復中的四大支柱(8-2)

 主恢復中的四大支柱


 第八週 
第四大支柱—福音(一)血與水


週 二                


綱 目

貳 從主被扎的肋旁,流出兩樣東西:血和水—34節:

一 我們罪人墮落了,與神的公義相牴觸,並與神的生命隔離—創三24,弗四18。

二 我們這些罪人需要在法理上蒙救贖,脫離神照著祂律法公義的要求而有的定罪,(加三13,)也需要在生機上憑祂的生命蒙拯救,脫離罪所帶進來的死。(提後一10,羅五10,12,17,21。)

三 神給我們的完滿救恩,按祂的公義是合於法理的,憑祂的生命是富於生機的。

四 基督作墮落之人的救贖主和救主,藉著祂的死與復活,救贖並拯救我們。

五 在祂釘十字架時,祂被一個兵丁所扎,隨即有血與水這兩種對人生命極重要的元素,從祂�面流出來—約十九34:

1 血是為著神法理的救贖,對付罪,(約一29,來九22,)為著買召會(徒二十28):
a 救贖信徒—弗一7,彼前一18∼19,加三13,四5。

b 赦免信徒的罪—來九22。

c 洗淨信徒的罪—一3。

d 使神稱義信徒—羅三24,五9。

e 在地位上聖別信徒—來十三12,十29。

f 在神面前為新約信徒說更美的話—十二24。

g 勝過那控告信徒的撒但—啟十二11。

h 因此,這是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9。

i 這血也被看作是神自己的血,對神是非常寶貴的,神用這血買了並得著召會作祂的羊群—徒二十28。

2 水表徵神聖的生命,是為著神生機的拯救—為著分賜生命,(約十二24,三14∼15,)以產生並建造召會(弗五29∼30):

a 主應許要將生命的水賜給罪人—約四10,14,啟二一6。

b 主呼召罪人來喝祂生命的水—二二17,約七37∼38:

(一) 信徒是神用祂神聖的生命所重生的—彼前一3。

(二) 神聖的生命拯救信徒—羅五10下。

(三) 神聖的生命在性情上聖化、(六19,22、)更新、(十二2,多三5、)變化、(羅十二2,林後三18、)模成(羅八29)並榮化(30)信徒。

(四) 信徒在生命中作王—五17。

(五) 信徒在生命�長大,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5∼16。

(六) 神聖的生命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這城完全以生命水河同生命樹為其供應—啟二一2,二二1∼2。

經 文

弗四18 『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就…與神的生命隔絕了。』

啟二二1∼2 『天使又指給我看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

晨興餧養

神用三個憑藉封閉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火焰和劍。〔創三24。〕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參結九3,十4,來九5,)火焰表徵神的聖別,(申四24,九3,來十二29,)擊殺用的劍指明神的公義。(參哀三42∼43,羅二5。)神的這些屬性把要求加於罪人身上。既然有罪的人無法達到這些要求,(三10∼18,23,)他就不可接觸作生命樹的神。直到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包羅萬有的死,滿足了神榮耀、聖別、和公義的要求,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人纔可以進入至聖所,有分於生命樹。(聖經恢復本,創三24第一註。)

我們罪人墮落了,與神的公義相牴觸,並與神的生命隔離。(創三24,弗四18。)

我們這些罪人需要在法理上蒙救贖,脫離神照著祂律法公義的要求而有的定罪,(加三13,)並在生機上憑祂的生命蒙拯救,脫離罪所帶進來的死。(提後一10,羅五10,12,17,21。)(約翰福音結晶讀經,一五一頁。)

信息選讀

神給我們的完滿救恩,按祂的公義是合於法理的,憑祂的生命是富於生機的。…基督作墮落之人的救贖主和救主,藉著祂的死與復活,救贖並拯救我們。…在祂釘十字架時,祂被一個兵丁所扎,隨即有血與水這兩種對人生命極重要的元素,從祂�面流出來。(約十九34。)

基督的血是為著神法理的救贖,以救贖信徒,(弗一7,彼前一18∼19,)赦免信徒的罪,(來九22,)並洗淨信徒的罪。(一3。)基督的血也使神稱義信徒,(羅三24,五9,)並在地位上聖別信徒。(來十三12,十29。)這血在神面前為新約信徒說更美的話。(十二24。)藉著羔羊基督的血,我們勝過那控告信徒的撒但。(啟十二11。)因此,這是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9。)

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神用自己的血…〔買〕了召會。如果祂僅僅是神,祂就不能有血。神自己的血,乃是耶穌基督這人的血,而耶穌基督就是神。神用自己的血買了召會,指明在神眼中召會寶貴、超絕的價值。召會對神是寶貴的,所以我們必須看重並尊重召會。

水表徵神聖的生命,…乃是為著神生機的拯救。主應許要將生命的水賜給罪人。(約四10,14,啟二一6。)

主也呼召罪人來喝祂生命的水。(二二17,約七37∼38。)信徒是神用祂神聖的生命所重生的。(彼前一3。)這神聖的生命拯救信徒。(羅五10下。)這生命在性情上聖化、(六19,22、)更新、(十二2,多三5、)變化、(羅十二2,林後三18、)模成(羅八29)並榮化(30)信徒。信徒在這生命中作王。(五17。)我們能憑這神聖的生命作王。信徒也憑這生命長大,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5∼16。)我們都必須長到元首基督�面。然後本於祂,我們就有出於神聖生命的東西,可以供應身體,為著身體的建造。這要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完全得著生命水河同生命樹的供應。(啟二一2,二二1∼2。)生命水的河表徵生命之靈,生命樹表徵基督作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二者都是為著供應新耶路撒冷。(約翰福音結晶讀經,一五二至一五四頁。)

參讀:約翰福音結晶讀經,第十二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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