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晨興聖言─主恢復的中心點(w1-d3d4)

 主恢復的中心點


 第一週 需要看見主恢復的中心點


週 三                


綱 目

2 在以弗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上半和十九節下半,保羅禱告,願三一神在基督�得以安家在我們心�,使我們�面的人能被充滿,直到滿溢出三一神,使三一神得著團體的彰顯;這就是今天神所要恢復的。

3 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作為三一神團體的彰顯,乃是四而一的生機實體—父、子、靈、與身體調和一起成為一—四4∼6。

三 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四而一的生機實體,與啟示錄一章九、十二、二十節的金燈臺,就是耶穌的見證相符;眾召會作為金燈臺,擔負著耶穌的見證:

經 文

啟一11 『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召會…。』

  12 『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20 『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召會的使者,七燈臺就是七個召會。』

晨興餧養

保羅求父藉著靈,用大能叫信徒得以加強到�面的人�,使子基督能安家在信徒�面,使他們能被充滿,成為三一神一切的豐滿。〔弗三16∼19。〕父藉著靈來加強,使子能彀安家。這就是三一神完全定居在你�面的人�,為要充滿你的心思、情感、意志,甚至充滿你的良心、心和靈的每一角落。祂要充滿你,使你全人的每一部分都被充滿,直到滿溢出三一神來。這就是神彰顯的實際。

〔主〕所要恢復的乃是:父藉著靈叫我們得以加強到�面的人�,使包羅萬有的子能彀安家並完全定居在我們心�,在我們�面之人的每一部分,以致我們全人都被充滿,達到三一神的滿溢,成為神的彰顯。(關於主的恢復,八三至八四頁。)

信息選讀

基督的身體召會,乃是四而一:父、子、靈、和身體。以弗所四章四至六節說到一個身體,一位靈,一主,和一位父神。在身體�,靈是素質。素質需要元素,就是主基督。元素必須有起源,源頭,就是父。父是源頭,起源。出於父有元素,在元素�有素質。神是起源,子是元素,靈是素質,身體乃是構成。這四者是四而一。但只有頭三者配得我們的敬拜;第四者—身體,不可神格化作為敬拜的對象。

那靈作為基督身體的一,乃是身體的素質,藉著神聖的分賜,使三一神與基督身體的調和得著終極完成。今天有一個調和在進行著,將父這起源,子這元素,靈這素質,與身體調和。這調和今天一直在繼續著,並要終極完成。那靈是身體的素質,要終極完成這調和。(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一四八至一四九頁。)

由信徒所組成為基督身體的眾地方召會,乃是金燈臺。(啟一11∼12。)這些燈臺就是一個見證。

所有的金燈臺在性質、形狀、和功用上都是相同的,作基督的一個彰顯。如果七個金燈臺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就會無法分辨,因為每一個都是相同的。如果沒有把它們編號,沒有人能分辨出那一個燈臺是那一個。所有的金燈臺在其金的性質(神聖的性情)上,在其形狀(基督的形狀)上,在其功用(那靈的照耀)上,都是相同的。父是性質,子是形狀,靈是照耀的能力。所有的地方召會在神的性質、基督的形狀和那靈的功用上,都該是相同的。

基督的身體乃是三一神在祂行動中的生機體。生命是一種本質,就是三一神,而生機體乃是這本質看得見的彰顯。(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六四至六五頁。)

參讀:關於主的恢復,第五篇;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第六篇。
 


 

 第一週 需要看見主恢復的中心點


週 四                


綱 目

1 『耶穌的見證』是一個包羅萬有的說法—2,9節:

a 耶穌的見證乃是子的見證,子同著父並憑著靈而來,在地上生活,死在十字架上,清理了宇宙,釋放了神聖的生命,並從死人中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作為子同著父而來,複合著神性、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與復活—約一14,十四17∼18,20,林前十五45下。

b 這樣一個包羅萬有的見證,就是耶穌的見證;這見證有一個象徵—金燈臺—啟一2,9,12,20。

2 金燈臺作為耶穌的見證,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和彰顯—12節:

經 文

啟一2 『約翰便將神的話,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見證出來。』

  9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一同有分的,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

晨興餧養

眾召會是金燈臺,在黑暗中發光照耀。『燈臺』一辭,使我們更了解召會和她的功用。…若沒有燈,燈臺就是空洞且無意義的。…基督是燈,(啟二一23,)而召會是托住燈的燈臺。神是在基督�,而基督這燈乃是由燈臺所托住,發光照耀出神的榮耀。這就是召會的見證。(新約總論第七冊,三三七至三三八頁。)

信息選讀

眾召會作為金燈臺,擔負著耶穌的見證。『耶穌的見證』(啟一2,9,二十4)是個包羅萬有的辭。耶穌的見證乃是見證子憑著那靈與父同來,活在地上,死在十字架上,清理了宇宙,釋放神聖的生命,又從死人中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這位靈就是子,與父同來,複合了神性、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包括了一切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這見證有一個象徵—金燈臺。金燈臺就是耶穌的見證。

燈臺乃是在黑暗中發光照耀。如果沒有黑暗,就無須燈光的照耀。…燈要發光照耀,必須有油在�面焚燒。若有油在燈�焚燒,光就會從黑暗�照耀出來。這就是召會的功用。…在今世這黑夜�,召會必須發光照耀出神的榮耀。(新約總論第七冊,三三八頁。)

召會不僅在宇宙一面是一,也在地方一面彰顯於許多城市。在全宇宙中只有一位基督、一位靈、和一個召會。…〔然而,在啟示錄一章有七個召會,〕是因為需要有彰顯。為著存在,有一個就彀了;但為著彰顯,需要有許多。我們若要認識召會,就必須認識召會的本質、存在和彰顯。就本質說,召會,甚至眾召會,乃是一。在彰顯上,許多召會就是許多燈臺。…召會是三一神的彰顯,這彰顯見於地上許多地方。…在啟示錄一章,有七個燈臺帶著四十九盞燈照耀在宇宙中。

召會在本質上和出現上,乃是三一神的彰顯。按本質說,召會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本質;按出現說,召會是許多燈臺有許多燈盞照耀在黑暗中以彰顯三一神。父是本質,具體化身於子,子作為具體化身,藉著靈得以彰顯,靈是完全實化並複製為眾召會,而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如果我們看見這異象,這異象要管治我們,我們就永不分裂。

燈臺是神聖的金具體化於實體的形狀,在神的行動中達成神的定旨。臺是藉著光的照耀得彰顯。當彰顯照耀時,這照耀就達成神永遠的定旨。因此,燈臺不僅表徵三一神,也表徵三一神在祂具體化身與彰顯中的行動。…我們不該滿意的說,眾地方召會是在黑夜發光的燈臺。這個說法雖然沒有錯,卻相當膚淺。我們必須看見,眾地方召會是三一神具體化身與彰顯的複製品。(一的真正立場,一五四至一五五頁。)

參讀:一的真正立場,第十章;啟示錄生命讀經,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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