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晨興聖言─以賽亞書結晶讀經(三)(w18-4)

 以賽亞書結晶讀經(三)


 第十八週 按照神新約的經綸,
      在四個階段�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二)
     
在祂釘十字架的階段�


週 四                


綱 目

五 正如喫逾越節羊羔的肉是為得著生命的供應,我們也需要喫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出十二8∼10,約六53,55∼57,參申十五19∼20:

1 要解決人墮落的問題並成就神原初的心意,需要生命與救贖。

2 神藉著基督之血的法理救贖乃是手續,以達到神將基督作為生命分賜到我們�面,作我們生機救恩的目標—羅五10。

參 『祂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那世代的人,誰想祂是因我百姓的過犯,受他們所當受的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呢?』—賽五三7∼8:

一 在基督為罪人的代死�,祂被欺壓,受苦害,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無反應—徒八32,太二七12∼14。

二 基督受假冒為善的猶太首領欺壓,(二六57,59,65∼68,)然後又受不公正的羅馬官長審判;(路二三1∼12,約十八33∼38,十九1∼16;)藉著這兩件事,祂被奪去,並被釘十字架。

經 文

羅五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得救了。』

賽五三7 『祂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晨興餧養

喫逾越節羊羔的肉是為著生命的供應。(出十二8∼10。)主耶穌作為豫表的應驗也是這樣。每一本福音書都說到基督的血。然而,約翰福音繼續說,基督的肉是可喫的。在六章五十三節,主耶穌說,我們必須喫人子的肉,並且在五十五節祂宣告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這�的肉表徵基督的生命。基督的生命是可喫的;它是我們生命的供應。這在約翰福音中題及,因為這卷福音書…乃是以生命為焦點。因此,這卷福音書啟示基督的血為著救贖,以及基督的生命作為供應。阿利路亞,我們有羔羊的血為著救贖,還有羔羊的肉為著生命的供應!(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三○七至三○八頁。)

信息選讀

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與生機的兩面。…出埃及十二章給我們看見…逾越節的作法,…以色列人每家都要宰殺一隻羊羔。這羊羔一經宰殺,就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血,另一部分是肉。…血是在法理的一面,灑在門上,應付神的需要;肉是在生機的一面,喫到以色列人�面,應付他們往前行動的需要。他們前面的路很遠,至少有三天的路程。…若不喫羊羔的肉,他們都要給埃及人追趕上了。所以他們家家都喫羊羔的肉,喫得飽足,準備好走前面的路程。這是生機的一面。

因此,舊約中的逾越節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恩有救贖的一面,也有拯救的一面。救贖的一面,由羊羔的血所表徵,是照著神法理的要求;拯救的一面,由羊羔的肉所表徵,是照著神在生機上生命的供給。(神救恩生機的一面,一五至一七頁。)

在基督為罪人的代死�,祂被欺壓,受苦害,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無反應。(賽五三7。)首先,基督被欺壓;然後,祂受苦害。苦害比欺壓更嚴厲。第三,祂被牽去宰殺。

在祂被賣的晚上,祂到客西馬尼園禱告。然後士兵來捉拿祂,將祂捆綁。那是一種欺壓。基督是人,理應有某些人權。祂沒有犯錯,所以人來捉拿祂乃是一種欺壓。祂被捉拿以後就受到審判,首先被猶太首領按著他們宗教的律法審判,其次被羅馬官長按著羅馬法律審判。他們審判祂的時候,有人向祂吐唾沫並嘲笑祂。這些就是苦害。這一切之後,他們決定要釘祂十字架。他們把祂像羊羔一樣牽去宰殺,祂像羊一樣被帶到剪毛的人面前。基督不僅被牽去宰殺,祂甚至像羊一樣被剪毛的人,就是猶太人所剪。然而,祂沒有作任何反應來抗拒這一切。祂沒有爭辯,為自己表白或稱義自己,祂反而靜默無聲。這使彼拉多極為希奇。(太二七13∼14。)

以賽亞五十三章八節說,基督因受欺壓(被假冒為善之猶太首領—太二六57,59,65∼68)和審判(被不公正之羅馬官長—路二三1∼12,約十八33∼38,十九1∼16)而被奪去。首先,基督被欺壓,然後祂被審判。藉著這兩件事,祂被奪去。這一切事包括在祂的釘十字架�,也導致祂的釘十字架。(以賽亞書生命讀經,四九四至四九五頁。)

參讀:神救恩生機的一面,第一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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