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伍 這位是一切正面事物實際的基督,乃是身體的元首;因此,持定元首就是享受基督作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西一18,二16∼17,19:
一 我們所享受作我們一切的基督,既是身體的元首,我們越享受祂,就越有身體的感覺:
1 這指明享受基督不是單獨的事,乃是身體的事—參弗三8,四15∼16。
2 我們越享受基督,就越寶愛身體上別的肢體—西一4,8。
二 因著基督作元首是在復活�,(18,)享受基督自然而然就把我們帶到復活�,並拯救我們脫離天然的人。
三 享受基督把我們在升天�帶到諸天界�;惟有享受元首基督作我們靈�賜生命的靈,我們在經歷�纔能在諸天之上—三1∼2,林後三17,提後四22,羅八10,34。
四 當我們享受基督,並持定祂作元首,我們就吸取那延展無限、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豐富;這些豐富在我們�面成為神的擴增,使身體因此而長大,為著身體的建造—西二19,6∼8,弗四16。
陸 在歌羅西二章,保羅說到生根和持定元首;在約翰十五章,主耶穌說到住在葡萄樹�面:
一 住在葡萄樹�面就等於在土壤�生根,在土壤�生根就等於持定元首;基督是我們住在其中的葡萄樹,是我們在其中生根的土壤,也是我們所持定的元首。
二 我們是枝子,從葡萄樹吸取生命的汁漿;我們是植物,吸取土壤的豐富;我們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從元首吸取滋養的元素;身體這樣吸取元首的豐富,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以神的加增作為我們�面的生命而長大。
三 神既然藉著這種方式叫人生長,我們就需要花時間來吸取祂:
1 我們與主接觸不該匆匆忙忙的;我們每天早晨需要花足彀的時間吸取主;在一天的起頭,最好花半小時享受主。
2 我們需要忘掉我們的環境、我們的光景、我們的失敗、以及我們的軟弱,單單花時間享受並吸取主;我們需要更多花時間在靈�愛慕主,讚美祂,向祂獻上感謝,且自由的對祂說話。
3 我們這樣與祂交通,就吸取祂的豐富,祂也會更多把祂自己加到我們�面,使我們能以神的增長而長大。
經 文
西二17 『這些原是要來之事的影兒,那實體卻屬於基督。』
19 『…持定元首;本於祂,全身藉著節和筋,得了豐富的供應,並結合一起,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
晨興餧養
在〔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九節,保羅從基督作我們所享受的一切這第一層樓,跳到基督作元首這經歷的頂樓。
保羅在十七節說,那實體卻屬於基督,但他在十九節沒有說到基督,乃是說到持定元首。…〔這含示〕我們對主的享受,使我們對基督的身體有感覺。如果我們是不斷享受基督的人,我們就不會仍舊單獨。持個人主義的聖徒,乃是沒有一直享受主的人。我們越享受基督,就越對身體有感覺。
我們所享受作我們一切的基督,既是身體的元首,我們越享受祂,就越有身體的感覺。這指明享受基督不是單獨的事,乃是身體的事。我們這些身體上的肢體,必須以團體的方式來享受基督。
當我們持定元首,我們就能吸取那延展無限、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豐富。這些豐富就是神的元素;這些元素從元首出來,在我們�面成為神的擴增,使身體因此而長大。至終,基督的身體要成為一個新人,基督在其中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因著基督是新人獨一的構成成分,祂就是新人的每一個肢體,又在每一個肢體之內。(歌羅西書生命讀經,六○八至六一○、六一五頁。)
信息選讀
在歌羅西二章,保羅說到生根和持定元首;在約翰十五章,主耶穌說到住在葡萄樹�面。住在葡萄樹�面就等於在土壤�生根,在土壤�生根就等於持定元首。…基督乃是葡萄樹、土壤和元首。我們住在祂這葡萄樹�面,我們生根在祂這土壤�,我們也持定祂作元首。在每一種情形�,原則都是一樣:我們把基督的豐富吸收進來。我們是枝子,從葡萄樹吸取生命的汁漿;我們是植物,吸取土壤的豐富;我們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從元首吸取滋養的元素。身體這樣吸取元首的豐富,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西二19。)
神乃是藉著進到我們�面,叫我們生長的。神越加到我們�面,就越使我們生長。…神既然藉著這種方式叫人生長,我們就需要花時間來吸取祂。…我們每天怎樣花時間喫東西,我們也該照樣花時間吸取主,花時間吸收基督的豐富。我們與主接觸不該匆匆忙忙的。如果我們匆匆忙忙,就不能吸收多少祂的豐富。我們需要有充分的時間來禱告,這使我們能更多吸取神的豐富。
你若看見我們在基督這豐富的土壤�生根,就會得著安慰和鼓勵。不要被你的軟弱所困擾,要思想你在其中生根的豐富土壤。…要花時間吸取祂,從祂這土壤�吸收豐富的元素。倘若你花時間吸取主,你就能見證,你在基督�一無所缺。
我們每天早晨需要花足彀的時間吸取主。十分鐘雖然好,但在一天的起頭,最好花半小時享受主。…〔然後〕你在一天當中,就不會受到反面事物的攪擾。…讓我們從思想、情感、意念中回轉過來,將自己向主敞開,運用我們的靈說,『主耶穌,我愛你,我敬拜你,我尊崇你。主,我把自己獻給你,我把心交給你,把今天每一件事都交給你。』你這樣接觸主的時候,切勿匆忙。要花時間,越多越好。你花時間接觸主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把土壤�的豐富吸收到你�面。(歌羅西書生命讀經,六二○、五六七至五六八、五八二至五八三頁。)
參讀: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五十二至五十三、五十六至五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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