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貳 主耶穌已經被神立為主,(徒二33,36,)祂已被高舉,作一切掌權者的元首,(五31,)並且被立為地上君王的元首(啟一5):
一 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主是人,祂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主在升天�被立為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徒二33,36,三15,十36。
二 猶太首領所棄絕殺害的那人耶穌,神已將祂高舉,作至高的元首、君王;祂主宰的管治,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五31。
三 神所高舉的耶穌作為地上君王的元首,乃是所有掌權者的元首;祂是神聖行政�至高的元首,以完成神永遠的計畫—啟一5。
經 文
徒二36 『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五31 『這一位,神已將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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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傳二章三十六節說到神立耶穌為主為基督的工作:『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就著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主是人,祂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
神立耶穌為主,作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徒十36。)神立祂為主,以得著全宇宙,神所揀選的人,以及一切正面的人事物。神不僅立基督為神所揀選之人的主,也為天使和一切將要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之人的主。這意思就是,基督已被立為天地的主,以及祂所救贖一切人、一切物的主。(新約總論第一冊,二一八頁。)
信息選讀
猶太首領所棄絕殺害的那人耶穌,神已將祂高舉,作至高的元首、君王、君王的元首,以管治世界,(〔徒五30∼31,〕啟一5,十九16,)並作救主,拯救神所揀選的人。元首與祂的權柄有關,救主與祂的救恩有關。因為基督已為神所高舉,祂用祂的權柄主宰管治全地,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徒十七26∼27,約十七2。)(新約總論第一冊,二一九頁。)
在升天�,基督…是地上君王的元首。(啟一5。)祂是君王的元首,遠超過一切地上的君王。表面看來,地上各國有君王或總統在治理;實際上是主耶穌藉著地上的這些權柄治理全地。甚至所有的君王和總統都在祂的治理之下。今天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十九16。)祂是所有掌權者的元首。祂是神聖行政�至高的元首,以完成神永遠的計畫。
在升天�,基督是萬人的主。(徒二36,十36。)就著是神來說,基督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是人來說,基督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在行傳十章三十六節,彼得說到基督是『萬人的主』。『萬人』在這�是指一切的人。基督在祂的升天�不僅是猶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祂是地上所有不同種族和人民的主。
二章三十六節告訴我們,基督被立為主。我們看過,祂在升天以前就是主,但祂那時還沒有正式就職進入這職任。舊約指神的一個名稱是主(希伯來文是Adonai,亞多乃),意思是主人。舊約�的基督是亞多乃。然後祂成了人,就是被藐視的拿撒勒人。這一位甚至在地上的時候就是主。但直到祂升天的時候,祂纔就職為主。基督在祂的升天�就職為萬有的主,不僅是一切人的主,也是萬有的主。
在升天�,神使基督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基督作萬有的頭,是神給祂的恩賜。基督乃是藉著神超越浩大的能力,在全宇宙中得了元首的身分。基督乃是一個人,在人性�帶著神性,作了萬有的頭。
以弗所一章二十二節不是說,神將基督賜給召會作恩賜,而是說,神賜給基督一個恩賜—作萬有的頭。按這領會,神將一個大的恩賜賜給基督,這恩賜就是作萬有的頭。(新約總論第二冊,一三二至一三六頁。)
參讀:新約總論,第十八、二十四、七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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