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貳 以西結一章陳明一幅清明的天以上有神寶座的圖畫—22,26節:
一 我們該有一個清明的屬靈的天(清明的良心),看著像可畏的水晶,意即我們與主之間沒有阻隔,我們彼此之間也沒有阻隔—徒二四16,提前一5,三9,提後一3。
二 藍寶石的寶座在明如水晶的穹蒼以上,指明每當我們在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有『清明的天』,我們就在施恩寶座的管治之下,並且有主管治的同在那屬天的光景、氣氛和情形—結一26,來四16,羅五17,21。
三 我們屬靈經歷的最高點,就是有清明的天,其上有寶座;達到這一點,意思就是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並且完全服從神的權柄和行政。
四 我們的屬靈生活中若有寶座,神就不僅在我們身上掌權,也要在我們�面,同著我們,並藉著我們,完成祂的定旨—西一18下,結一5,參26節。
經 文
結一22 『活物的頭以上有穹蒼的樣式,看著像可畏的水晶,鋪張在活物的頭以上。』
26 『在他們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寶座的樣式,像藍寶石的樣子;在寶座的樣式以上,有一位的樣式好像人的樣子。』
晨興餧養
主的同在總是隨著祂的寶座。主的寶座是在第三層天,也在我們的靈�。(啟四2∼3,來四16與註1,參提後四22。)寶座在明如水晶的穹蒼以上,指明每當我們在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有清明的天,我們就在寶座的管治之下。我們屬靈經歷的最高點,就是有清明的天,其上有寶座。達到這一點,意思就是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並且完全服從神的權柄和行政。寶座不僅使神在我們身上掌權,更使神達成祂永遠的定旨。我們的屬靈生活中若有寶座,神就不僅在我們身上掌權,也要在我們�面,同著我們,並藉著我們,完成祂的定旨。(聖經恢復本,結一26第一註。)
信息選讀
〔以西結一章二十二節〕啟示出,我們有了一至二十一節所說的一切經歷之後,我們頭以上的天就如水晶一樣清明;天像一大片的水晶。在我們之上,我們有寬闊、清明的穹蒼。這意思是說,在我們以上有敞開、清明的天。
這天不僅是清明的,也是延展的。不僅在垂直一面說,我們有清明的天,從天上臨到地上;也在水平一面說,我們有清明的天。這意思是說,清明的天是延展的。因此,我們的天應當是清明的,也是延展的。
在得救以前,我們的天昏暗多雲,甚至霧氣籠罩;也很狹窄,毫無開闊延展。對我們而言,幾乎是沒有天,暗無天日的。但有一天我們悔改認罪,並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我們越認罪,我們的天就越清明。當我們徹底認罪之後,我們第一次感覺到,在我們以上的天是清明的。我們感覺天發亮了,雲退去了,霧消散了。我們得救的時候,不僅得著清明的天,也得著延展的天。我們感覺我們的天是延展無限的。
但過了不久,在我們個人身上,在與親戚、召會、弟兄姊妹的關係上,也許出了問題,我們的天立即又有了雲霧;它不像得救以前那樣雲厚黯淡,但卻不再清明,又有了雲霧。我們都有這種的經歷。最後我們承認我們的失敗,定罪我們的態度、動機、意向和目標等這類的事,並且得著神的赦免和耶穌之血的潔淨。(約壹一9,7。)於是在我們以上的天又清明起來,我們又在清明的天之下。這時,在我們以上的天又是開啟的,是延展無限的。
一個基督徒有那一種的天,乃在於他的良心。你的良心是與你的天相聯的。你的良心若沒有瑕疵,你的天就是清明的。你的天若不清明,意思就是說,你的良心有了過犯。我們要有清明的天,就必須對付我們良心�的任何過犯和定罪。我們天的故事,就是我們良心的故事。
在活物的頭以上,天是完全穩定的,像水晶一樣,毫無波動。在活物以上的天是清明的、延展的、穩定的。這些活物就垂直一面說,與主有徹底的交通,就水平一面說,在他們之間也有清明的交通。他們交通的範圍是廣闊且穩定的。…但一個地方召會若是正常的,在其上的天就是清明而寬廣的。無論你說甚麼,都不會有人被冒犯。(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一三○至一三二頁。)
參讀: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十至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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