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壹 提前三章一至七節�長老的資格,實際上啟示了內住的基督作為復活的生命在我們�面所能作的—參一4,16,三16,六12,19:
一 這就像馬太五至七章國度的憲法,這憲法不僅說出國度的要求,也證明並見證復活生命在我們�面所能作的,是何其多。
二 諸天之國的要求,就像長老的資格一樣,乃是最高的要求;父神聖的生命,復活的生命,也是最高的供應,以達到這要求;這要求開啟了我們�面的所是,給我們看見,我們能達到如此高的程度,能過如此高的生活—五48。
三 我們的肉體、舊人、和天然生命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如今基督活在我們�面;我們需要憑著渴慕和樂意,藉許多的禱告與祂合作—加二20,腓二13。
經 文
太五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提前六12 『你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遠的生命;你已蒙召進入這永遠的生命,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作了美好的承認。』
晨興餧養
長老的資格在聖經中一直沒有被題起,直到保羅職事的較晚期。〔提前三1∼7,多一5∼9。〕…我們需要思想為何保羅在這之前沒有寫到長老的資格。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記載了保羅在他第一次的行程中,藉著他的職事興起一些召會,隨後不久,就在這些地方召會中選立長老。這段記錄很簡短,完全沒有說到長老的資格。直到非常後期,保羅纔對長老的資格加以詳盡的描述。彼得也是在他職事的較晚期纔寫到長老的資格。(彼前五1∼4。)保羅和彼得著作中所論到的長老職分,必定是根據他們多年的經歷與觀察。他們從自己所看見並經過的情形中有所學習。由於他們所看見的一切,他們懂得長老該有怎樣的資格。有了彀多的經歷和觀察之後,纔能看出這些專特的資格。(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三七至三八頁。)
信息選讀
所要求於監督的自制,〔提前三1∼3,〕完全是生命的事。身為長老,我們必須過受基督十字架對付的生活,如此,復活的大能就使我們能操練這樣的自制。我們不該說,沒有人能符合這些要求。倘若沒有人能作到,使徒保羅就不會這樣寫,這些事也不會被包含在聖經�。這些資格不是律法或誡命,乃是給我們看見主在我們�面所能作的。這就像馬太五至七章國度的憲法,這憲法不僅說出國度的要求,也證明並見證復活生命在我們�面所能作的,是何其多。
我們不該將提前三章一至七節與該卷書的其餘部分分開;該卷書啟示了永遠的生命、神的經綸(也就是祂的分賜)、以及神顯現於肉體。(六12,19,一4,三16。)所以,三章一至七節實際上啟示了內住基督的復活生命在我們�面所能作的,是何其多。我們憑自己無法應付這些要求,但內住的基督必能應付這些要求。然而,我們必須願意與祂合作。我們的肉體、舊人、和天然生命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如今基督活在我們�面。(加二20。)我們需要憑著渴慕和樂意,藉許多的禱告與祂合作。我們若等候主,祂就要從我們�面成就這一切。(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五一至五二頁。)
在馬太五章末了,主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48。)…我們已經從〔天父〕而生,我們是祂的兒女。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有祂的生命和性情,我們就不需要效法祂或模倣祂。只要我們在祂的生命�長大,我們就要和祂畢像畢肖。因此,諸天之國一切律法的要求,啟示出這神聖的生命和性情能為我們作多少的事。我們只需要被暴露,使我們放棄對自己的一切盼望。…我們領會這件事是很重要的,因為這與我們天然的觀念完全不同。
這事要成為你的經歷,你就需要有一個異象,就是對你天然的生命絕望。你天然的生命被挖透並暴露之後,你會領悟它毫無盼望,你不該信靠它,你必須轉向你�面父的神聖生命和性情。你要轉到父的生命�,聯於父的生命,並且憑著父的生命而活。你能簡單的轉到父的生命�,因為此刻祂就在你的靈�。只要照著你的靈而行,一切律法義的要求就要成就在你身上。(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八一至二八二頁。)
參讀: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九至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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