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在生命中作正確的人,好在神的行政中照料召會(w3d5)

 在生命中作正確的人,好在神的行政中照料召會


 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以及在使徒、長老、
     和眾召會的交通中,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


週 五                


綱 目

二 行傳十五章啟示神行政中的幾個基本原則:

1 早期眾召會中沒有總會;在一個身體�,眾召會都是平等的—2∼3,30∼31節。

2 沒有一處召會憑自己作決定;在神的行政中,沒有一處召會可以未經交通就妄自斷定真理,或在影響眾召會的事上作決定—1∼2節。

3 不僅使徒代表眾召會,長老也代表眾召會;二者都包括在內,因為在神的行政�,使徒代表宇宙召會,長老代表地方召會—2,6節。

4 在使徒和長老當中有許多辯論;認為我們要屬靈就需要避免辯論,這種想法是錯誤的—7節。

經 文

徒十五2∼3 『保羅、巴拿巴與他們起了不小的爭執和辯論,眾人就指派保羅、巴拿巴、和他們其中的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於是召會送他們起行…。』

晨興餧養

行傳十五章啟示神行政中的幾個基本原則。第一,十五章的記載給我們看見,早期眾召會中沒有總會。許多基督徒以為耶路撒冷是召會起初的總部,控制並下令給其他眾召會。然而,我們在十五章看見情形並非如此,因為決定不是耶路撒冷召會作的。

十五章所啟示的第二個原則,乃是沒有一處召會可以憑自己作決定。當有幾個人來到安提阿召會,教訓外邦信徒必須按著舊約的律法受割禮時,難處就產生了。這完全違反福音的真理。因著…保羅和巴拿巴無法容忍這種錯誤的教訓,所以他們起了許多『爭執和辯論』。(2。)然而,無論是他們或是安提阿召會,都沒有為這事下定論,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有權柄如此行。保羅沒有擅自為王,作最終的決斷或命令別人。(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二六頁。)

信息選讀

保羅、彼得、和雅各…在召會歷史上…被認定是大人物。然而,根據行傳十五章,他們的行事為人就像弟兄。彼得和雅各稱大家為『弟兄們』。(7,13。)這指明他們並不以為自己比其他人有更高的地位。我們必須將十五章多讀幾次,好進入該章的靈,看見當時的氣氛為何。當時的氣氛指明沒有屬人的權柄或元首。

在神的行政中有一個原則,就是沒有一處地方召會可以未經交通就妄自斷定真理,或在影響眾召會的事上作決定。因此,安提阿召會打發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保羅和巴拿巴雖然是使徒,卻沒有自行決定上去。反之,是弟兄們指派他們上去的。〔2∼3。〕…〔這〕指明召會比他們高。他們不過是召會的代表。…〔此外,〕還有『幾個人』也受差遣。(2。)這指明保羅和巴拿巴不是『王』。十五章的記載顯示,沒有人擅自作頭,或作高人一等的權柄。

十五章所啟示的第三個原則乃是,不僅使徒代表眾召會,長老也代表眾召會。十五章描述使徒和長老的會議。沒有人以申言者的身分參加會議,因為申言者不能代表眾召會。會議中有使徒和長老,因為在神的行政�,使徒代表宇宙召會,長老代表他們各自的地方召會。

十五章所啟示的第四個原則,是關乎使徒與長老會議的主席。很難說是誰在主持這次會議。似乎是雅各說了總結、決斷的話,但沒有人作開場白。七節顯示,這次會議的起頭是『辯論已經多了』。我們不知道是誰開始辯論,但辯論必定持續了一段長時間。

認為我們要屬靈就需要避免辯論,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惟有當君王在場時,纔會沒有辯論。每一次長老聚會,都應該有許多辯論。這是合乎聖經的。我們應該辯論,但沒有人該堅持任何事。我們需要完全敞開。沒有人可以只作好好先生,不顧自己真實的感覺,別人說甚麼都同意,因為我們眾人都已得重生,愛主,並有基督活在我們�面。我們也有靈,可以分辨。…惟一的王是神,我們都是祂的屬民。(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二六至三○頁。)

參讀:教會的事務,第九至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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