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三 長老的產生主要不在於使徒的選立;反之,長老的產生主要在於生命—徒十四23,多一5:
1 長老的產生乃是憑他們在生命上的所是,根據生命的長大和成熟而定—提前三1∼7。
2 選立長老,只是要向聖徒指出或指明誰是長老,以避免混亂或糾紛;然而,我們需要清楚,長老的產生不是憑選立,乃是憑生命。
3 長老職分的力量在於生命和教導;倘若長老在生命和教導上都豐富,召會的光景就會美好。
經 文
多一5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我所未辦完的事辦理妥當,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9 『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
晨興餧養
我們需要來思考,長老是如何選立的,或者長老該以何種方式產生。新約似乎啟示是由使徒選立長老。然而…聖經沒有說,以色列人中間的長老如何產生;聖經也沒有說,耶路撒冷召會的長老如何產生。這指明長老的產生不全在於他們的被選立。
長老的產生主要在於生命。一個家庭不需要選立父親。父親的產生不憑選立,乃憑生命。一個家庭�有一位是父親,這是生命自然的情形。『長老』這辭的意思不過就是『較年長的人』…,含示這人是憑生命的長大和成熟而產生的。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長老的產生主要不是憑選立,乃是憑他們在生命上的所是,根據長大和成熟而定。(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一五頁。)
信息選讀
家�的父親不需要選立,但長老的確需要選立,因為召會的情形不像一個家庭那麼簡單。在一個家�,每個人都知道誰是父親,沒有人為此爭論。原則上,長老的產生是憑他們生命的成熟,但即便在一處小召會�,可能也無法立刻清楚那一位最成熟。因此,為了避免混亂,需要選立幾個人作長老。選立長老,只是要向聖徒指出或指明誰是長老,以避免混亂或糾紛。然而,我們需要清楚,長老的產生不是憑選立,乃是憑生命的長大。
我們不該在一位弟兄生命長進的初期,在他生命還不成熟時,就決定他是不是長老。在這件事上,我們必須慢慢等待直到時機成熟;否則這種選立就不安全,並且還可能造成難處。新約啟示,地方召會中的長老不該太快選立。需要時間作周全的考量,使資格顯明。這樣,作決定的時間纔會對。農夫是等到穀物成熟纔收割。莊稼成熟之前就收割是愚蠢的。同樣的,每當一處新的地方召會被興起成為主的見證,要延後長老的選立,直到狀況完全明朗,纔合式且安全。
長老職分會因著兩件主要的事而減弱:缺少生命與缺乏教導。倘若長老在生命和教導上都豐富,召會的光景就會美好。我們需要看見自己的短缺,進而追求生命和真理,好彀資格並得造就能作長老。一位弟兄要能在長老職分上正確的盡功用,不僅生命必須有足彀的長大,也必須花許多時間學習基本的真理。
我們需要鼓勵年輕的聖徒,特別是年輕的弟兄,能勤讀主話,使他們得裝備,將來照料眾召會。當主的恢復擴展之際,對長老的需要也在增加。我們不能在為召會擴展而禱告、交通、勞苦時,忽視長老職分這個需要。青年人應當多花時間研讀聖言,好被建造起來,對真理有完全的認識。我們也必須鼓勵他們為著生命的長大而尋求主。年輕的聖徒若在生命和真理上平衡的發展,就能豫備好來照顧眾召會。…長老職分的力量在於生命和教導。(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一五至一七、七四、七六頁。)
參讀: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第八章;長老治會,第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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