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晨興聖言─詩篇結晶讀經(四)(20-1)

 詩篇結晶讀經(四)


 第二十週 神的律法作為神活的話對愛祂之尋求者的功用和福分


週 一                


綱 目

壹 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基督是律法的實際:

一 基督是律法(即神的見證,神的彰顯)的實際;神的見證表徵基督,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是神所是之活的描繪。

二 基督是作為神的話之律法的實際,這表徵基督乃是神所呼出的活話—啟十九13下,提後三16∼17:

1 寫成的話是字句,但活的話乃是那靈,那靈乃是字句的實際—約六63,弗六17。

2 律法是基督這人位,而基督的人位乃是那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3 那靈是神一切所是的實際;(約十六13,約壹五6;)因此,基督作為那靈,乃是律法的實際。

經 文

出三四28 『摩西在那�與耶和華同在四十晝四十夜,也不喫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版上。』

提後三16∼17 『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備,為著各樣的善工,裝備齊全。』

啟十九13 『…祂的名稱為神的話。』

晨興餧養

舊約和新約�都有很強的依據,說出律法的實際是基督。我們要看見基督是律法的實際,就需要和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樣,將律法看作神的見證和神的話。本詩沒有『基督』一辭,但的確包含一些基督的同義辭,如『法度』和『話』,這些也是『律法』的同義辭。我們不該僅僅將律法視為誡命、規條和典章,乃該將律法視為神的見證。律法是在西乃山上頒賜的,卻被放在稱為『見證的櫃』這小小的約櫃�,(出二五16,)而約櫃被放在『見證的帳幕』�。(三八21。)因此,律法在見證的櫃�,見證的櫃在見證的帳幕�。

十誡不是一個人位,卻是一個人位的描繪。律法總是制定律法之人的圖畫。今天立法者所通過的律法,就是立法者的描繪。神律法的原則也是一樣。神的律法—十誡連同許多律例、典章和判決,乃是神這人位的描繪。(詩篇生命讀經,五四七至五四八頁。)

信息選讀

基督是律法的實際,作神的見證。神的見證表徵基督是神所是之活的描繪。(西二9,一19。)

十條誡命很簡短,卻把神向我們描繪出來。十條誡命給我們看見神是忌邪的神,祂不能容忍別的神。在這事上,祂就像妒忌自己妻子的丈夫一樣。神也是愛、光、聖、義的神。這�有五個重要的辭—忌邪、愛、光、聖、義。

基督是律法的實際,不僅是神的見證,也是神的話;這表徵基督乃是神所呼出的活話。(啟十九13下,提後三16∼17。)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基督),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照著啟示錄十九章十三節下半,基督回來審判的時候,祂的名要稱為『神的話』。十條誡命,同其一切律例、典章和判決,也稱為神的話。出埃及三十四章二十八節的『十條誡命』,直譯是『十句話』。因此十條誡命是神所呼出的話。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有一百七十六節,描述基督是律法、誡命、典章、律例、訓辭和判語的實際。總之,祂是神的話。一百一十九篇的話是神寫出來的話,但基督是神活的話。寫出來的話是字句,但活的話乃是那靈,就是字句的實際。

現在我們不僅能看見律法是甚麼,也能看見律法是誰。律法是誰?律法是基督這人位,而基督的人位乃是那靈。那靈是神一切所是的實際。因此,基督作為那靈,乃是律法的實際。至終,這律法,這人位,總結於道路。(約十四6。)我們有祂,就不僅有愛與光,也有道路。這就是基督是律法的實際,作神的見證和神的話。(詩篇生命讀經,五四八至五五一頁。)

參讀:出埃及記生命讀經,第五十一篇。


Copyright © 臺灣福音書房.電子報服事
取消訂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