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週二、週三)
六 為著生命之流的增加,我們需要為主這銅人所量度—四十3,四七2∼5,啟一15,參約七37∼39:
1 量度就是察驗、試驗、審判並據有—參賽六1∼8,參結四二20。
2 量了四次一千肘(一千是完整的單位—參詩八四10),指明我們這些受造之物需要被主徹底的量度,使祂能佔有並完全據有我們全人—結四七2∼5。
3 我們越讓主察驗、試驗並審判以據有我們,水流就越深;水流的深度在於我們被主量度有多少—參約壹一5,7。
4 我們越為主所量度,就越受生命之恩的湧流所約束並限制,至終消失在湧流的三一神這可洑的河�,被這河帶往前;就一面說,我們失去一切的自由,但就另一面說,我們是真正的自由了—結四七4∼6。
經 文
結四七3∼5 『那人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到踝子骨。祂又量…,水就到膝。祂再量…,水便到腰。祂又量…,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蹚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蹚的河。』
晨興餧養
這�主要的點乃是手拿準繩的人,(結四七3,)這人就是主耶穌自己,祂的樣子像銅。(四十3。)…就豫表說,銅表徵審判和試驗。主耶穌以人的身分受過試驗和審判;因為祂受過試驗和審判,所以祂如今能試驗人並審判人。因為祂受了試驗,所以祂有資格試驗人;因為祂受過審判,所以祂彀資格審判人。祂是那位手拿準繩的人,祂完全彀資格來量我們。
量的意思就是試驗、審判和據有。一位姊妹買布的時候,先要察驗布,然後量布。她量了多少,就買多少。這指明量就是察驗、試驗、審判,至終是得著並據有。(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三七四頁。)
信息選讀
這人手中拿著準繩,來量河的流。(結四七3∼5。)…當這人開始量河水時,從殿�只有一點點水流出來。然後祂量了一千肘,水流就加深,到了踝子骨。(3。)祂又量了一千肘,水流又加深,到了膝。(4。)以後這人再量了一千肘,水流就更深,到了腰。(4。)當祂第四次量一千肘的時候,水流就成了可洑的水,不可蹚的河。
主對我們的審判和試驗,不是一次而永遠的。在四十七章,那人不是量一次、二次或三次;祂乃是量四次。在聖經�,四是受造之物的數字。這�量了四次,指明我們這些受造之物需要被主徹底的審判並試驗,然後被祂完全佔有。
被主完全佔有,是不容易經歷的。我們可能以為完全被主佔有了,但過了一段時間,我們發現自己仍然有所保留。然後我們再被試驗並審判,此後我們更進一步奉獻給主,說,『主阿,得著這個,據有這個。』我們可能以為主已經佔有了一切,但主知道祂只得著我們到某一個程度。所以,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又發現,我們還是為自己有太多的保留。我們就再向主認罪,並經歷祂的試驗和審判。即使過了許多年,我們仍然沒有完全被主據有,因而需要一再的被主量度、試驗、審判並據有。
在我們中間有許多人,還沒有放棄自己的努力,還想要憑自己站立。他們一直掙扎努力,要用自己的腳站立。這意思是說,他們正用自己的努力,要作得勝者。凡在這樣光景中的人,需要看見他們需要更多的恩典。他們需要更深的流,使他們放棄站住的努力,而洑在河中。洑游在河中最好的路,乃是信靠河的流,忘掉自己的努力,而讓河的流帶我們往前。
當我們被河流帶往前時,我們不該想要有自己的方向。我們該放棄自己的方向,而順著流的方向行動。然而,有時候水流朝一個方向,而我們朝相反的方向。為此,我們常常成為主的難處。(以西結書生命讀經,三七五至三七六、三七八至三七九頁。)
參讀: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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