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1 我們需要在生命�得救,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來七25,羅五10。
2 在基督神聖的生命�,我們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八3∼4。
二 我們藉著基督從神所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腓三10:
1 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帶著復活大能的生命;這生命藉著被放在死�,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啟一18,二8。
2 我們要在生命�得救,就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林後一9,腓三10∼11。
3 我們越在基督的復活生命�得救,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面的死亡—羅五10,林前十五26,54∼55。
經 文
來七25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林前十五25∼26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最後所廢除的仇敵,就是死。』
晨興餧養
我們若是閒懶、隨便、鬆散,這就證明我們無法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證明死是與我們同在。我們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需要祂的生命,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並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成為活的,不是說僅僅是活躍或活潑,乃是我們能成就神的要求。…我們若必須準時到某些地方,卻無法準時到那�,這就是死。缺少能力準時,意思就是死與我們同在。主告訴我們要跳,要喊,我們就該與祂是一。主告訴我們要安靜,我們就需要安靜。我們與主是一,證明我們滿了生命,因為我們滿了能力和性能,來成就主的要求。我們若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那就有力的證明,我們是死的。我們何等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四五至一四六頁。)
信息選讀
關於我們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需要與主有些交通。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能力成就主的要求麼?我們若沒有,就是缺少生命。我們缺少能力照著主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意思就是缺少生命。這就是說,死與我們同在,並且我們需要主的生命拯救我們。我們更要在祂的生命�得救。得救不僅僅是得稱義、蒙神赦免、脫離火湖。我們缺少榮耀祂、討祂喜悅、並成就祂要求的能力,我們需要從這種光景中得救。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們需要豐盛的生命,我們需要這樣豐富的得救。
這生命是帶著復活能力的生命。我們藉著基督從神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我們必須區別生命與復活。復活是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的生命。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帶著復活大能的生命。這生命藉著被放在死�,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基督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因為基督是復活,祂就不可能被死拘禁。(徒二24。)死無法拘禁復活的生命。我們若有神的兒子,就有這生命;我們若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這生命。因為我們接受了神的兒子,我們就能宣告,我們有這生命。我們能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就是在許多方面,我們仍滿了死亡。我們仍這樣軟弱、鬆散、閒懶、隨便、獨立、個人主義、且不願與別人配搭。這一切都是我們軟弱的標記,而我們的軟弱就是死亡。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越有生命,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面的死亡。這樣,我們�面就有真正的變化。
我們越說,『哦,主,阿們,』我們就越接受生命。自然而然,我們要在祂的生命�得救,脫離一切死亡的標記。我們要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
在腓立比三章十節上半保羅說,他要認識主復活的大能。這大能就是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在祂的生命�得救。(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四六、一四一、一五四至一五五頁。)
參讀: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第十四至十五章;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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