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為著身體生活在生命�得救而在生命中作王(w2-d3d4)

 為著身體生活在生命�得救
 而在生命中作王的禱告


 第二週 為著身體生活,在生命�得救


週 三                


綱 目

陸 在生命�得救的路乃是呼求主名;我們越呼求主來經歷祂的豐富,就越在祂的生命�得救—羅十12∼13。

柒 神生命的拯救摸到我們的深處;祂的拯救摸到我們的天性、我們天然生命的單獨、以及我們天然生命的彰顯—十二2∼5,八29。

捌 我們需要在生命�得救脫離死,包括各種各樣消極的事—五10,12,14,21,來二14:

一 死是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太五48:

經 文

羅十13 『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五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晨興餧養

我們享受這生命拯救的路,啟示在羅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告訴我們,主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呼求主的名,就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呼求祂,就享受拯救的生命。願主憐憫我們,使我們日復一日,享受祂拯救的生命到完全的地步。(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五六頁。)

信息選讀

〔現在〕我們要來到神這生命拯救的結果。…頭一項是生命之靈的律,這律對我們是一個拯救,是一個釋放。而後我們有性質上的主觀聖別,救我們脫離世化的天性。第三,我們的心思更新,導致我們全魂變化,並救我們脫離世化的生活。前一項是救我們脫離世化的天性;後一項是救我們脫離世化的生活。接著我們就在基督的身體中同被建造,脫離天然生命的單獨;並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脫離天然生命的彰顯。這幾項生命的拯救都是非常的深刻,它乃是摸到我們的深處,摸到我們的天性,我們世化的生活,也摸到我們那天然生命的單獨,天然生命的彰顯等。(羅馬書中的生命救恩,三六頁。)

我們得救脫離神的定罪和火湖以後,首先,還需要得救脫離罪的律。罪的律就是罪纏累的能力。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其次,我們需要得救脫離肉體。第三,我們需要得救脫離死。死包括一切消極的事物。我們的閒懶、鬆散、軟弱、消極的思想和失敗,都包括在死�。我們需要得救脫離死的律,脫離肉體,並脫離死。甚至在我們憑神聖的生命得了重生以後,罪的律、肉體和死,仍是那困擾我們,猖狂、有能力的消極項目。我們若要知道甚麼是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就必須得救脫離這些消極的項目。

死總是與罪並行。死是罪的結果。罪是原因,死是結果。每當我們有罪,死就在那�。死是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神要求我們孝敬父母。我們若無法孝敬父母,那就是死。在神眼中,死與我們同在,因為我們無法成就祂的要求。主也告訴我們:『你們要聖別,因為我是聖別的。』(彼前一16。)我們若無法聖別,這就是說,我們是死的。神要我們殷勤。我們若閒懶,這就是死。神要求我們儆醒,我們也許總是在睡覺。這就是說,我們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死是與我們同在。神渴望我們作謹慎的人,但日復一日,我們還是隨隨便便。許多年輕弟兄似乎是活的,實際上卻是死的,因為他們缺少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四二至一四三頁。)

參讀: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第十四至十五章;羅馬書中的生命救恩,第七篇;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五、四十二篇。


 第二週 為著身體生活,在生命�得救


週 四                


綱 目

1 我們需要在生命�得救,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來七25,羅五10。

2 在基督神聖的生命�,我們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八3∼4。

二 我們藉著基督從神所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腓三10:

1 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帶著復活大能的生命;這生命藉著被放在死�,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啟一18,二8。

2 我們要在生命�得救,就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林後一9,腓三10∼11。

3 我們越在基督的復活生命�得救,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面的死亡—羅五10,林前十五26,54∼55。

經 文

來七25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
林前十五25∼26 『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直到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最後所廢除的仇敵,就是死。』

晨興餧養

我們若是閒懶、隨便、鬆散,這就證明我們無法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證明死是與我們同在。我們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需要祂的生命,使我們成為活的、能幹的,滿了精力和能力,並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成為活的,不是說僅僅是活躍或活潑,乃是我們能成就神的要求。…我們若必須準時到某些地方,卻無法準時到那�,這就是死。缺少能力準時,意思就是死與我們同在。主告訴我們要跳,要喊,我們就該與祂是一。主告訴我們要安靜,我們就需要安靜。我們與主是一,證明我們滿了生命,因為我們滿了能力和性能,來成就主的要求。我們若缺少能力成就神的要求,那就有力的證明,我們是死的。我們何等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四五至一四六頁。)

信息選讀

關於我們需要在祂的生命�得救,我們需要與主有些交通。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能力成就主的要求麼?我們若沒有,就是缺少生命。我們缺少能力照著主的神聖標準,成就祂的要求,意思就是缺少生命。這就是說,死與我們同在,並且我們需要主的生命拯救我們。我們更要在祂的生命�得救。得救不僅僅是得稱義、蒙神赦免、脫離火湖。我們缺少榮耀祂、討祂喜悅、並成就祂要求的能力,我們需要從這種光景中得救。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我們需要豐盛的生命,我們需要這樣豐富的得救。

這生命是帶著復活能力的生命。我們藉著基督從神接受的生命,乃是復活的生命。我們必須區別生命與復活。復活是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的生命。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是帶著復活大能的生命。這生命藉著被放在死�,藉著經過死,受過試驗。基督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因為基督是復活,祂就不可能被死拘禁。(徒二24。)死無法拘禁復活的生命。我們若有神的兒子,就有這生命;我們若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這生命。因為我們接受了神的兒子,我們就能宣告,我們有這生命。我們能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

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就是在許多方面,我們仍滿了死亡。我們仍這樣軟弱、鬆散、閒懶、隨便、獨立、個人主義、且不願與別人配搭。這一切都是我們軟弱的標記,而我們的軟弱就是死亡。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越有生命,這生命就越吞滅我們�面的死亡。這樣,我們�面就有真正的變化。

我們越說,『哦,主,阿們,』我們就越接受生命。自然而然,我們要在祂的生命�得救,脫離一切死亡的標記。我們要得救脫離一切的軟弱和無能,照著神的神聖標準,成就神的要求。

在腓立比三章十節上半保羅說,他要認識主復活的大能。這大能就是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主復活的生命大能,在祂的生命�得救。(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一四六、一四一、一五四至一五五頁。)

參讀:聖經中關於生命的重要啟示,第十四至十五章;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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