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c 藉著那靈的光照,道理就成為真理,和在我們�面神聖之光的照耀;於是我們聯於這光,這光對我們就成為生命—一4∼5,八12,32。
2 我們讀聖經時乃是先得著道理;一旦聖靈照亮了聖經的話,道理就成為真理、實際—約十六13:
a 真理是藉著道理傳輸,但惟有藉著那靈的光照,道理中的真理纔得以實化—林後四4,6。
b 當那靈光照我們,我們所認識的道理就成為真理,這真理帶來光,光帶來生命—約八12,32,約壹一5∼6。
c 為此,我們需要以正確的方式多有禱告,向主敞開我們全人;我們越這樣禱告,那靈就越光照我們,使道理成為真理—弗一17,西一9。
經 文
林後四4 『在他們�面,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這不信者的心思,叫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不照亮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6 『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為著光照人,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
晨興餧養
我們需要在生命和真理這兩面認識主的恢復;這意思是說,我們需要在三一神和聖經這兩面認識主的恢復。因此,我們需要天天研讀聖經,因為我們是先從聖經得著道理。藉著神的光照,道理成為真理,成為我們�面神聖之光的照耀。這樣,我們就聯於光,光就成為我們的生命。這是我們所需要的。(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一○七頁。)
信息選讀
生命一切的豐富都在真理中。每一項真理都是生命豐富的一面。在我們的經歷中,是先有道理,然後道理成為真理,這真理將我們聯於光,這特別一面的光就在生命某一面的豐富上,成為我們的生命。這很難解釋分析,但我們的經歷證實這事。我們讀聖經時,先得著道理,然後是真理,再是光,最終是生命。這是過程;我們無法先得著生命。首先,我們藉著讀而學習道理,然後我們看見真理,之後光來照耀,而後光成為生命,我們就得著生命的豐富。我們常在話中一次經歷全部四者—道理、真理、光和生命。然而,要實化某些真理,需要較長的時間。我們認識一項道理幾年之後,這道理纔在某一次我們禱告主時,對我們成為真實的,成為真理和光的照耀,將生命的豐富帶給我們。
我們看見真理介於道理和光之間,也看見真理是聖經的內容。人讀聖經時乃是先得著道理;一旦聖靈照亮了聖經的話,道理就成為實際、真理。沒有聖靈的光照,我們只有空洞的道理。真理是藉著道理傳輸,但惟有藉著聖靈的光照,道理中的真理纔得以實化。道理一旦成為真理,就帶來光,因為真理乃是光的照亮。我們一看見真理,光就在我們�面照耀。我們得著真理,目的是為著讓生命分授給我們。當聖靈光照我們,我們所認識的道理就成為真理,這真理帶來光,光帶來生命。
很難說光與生命何者先來。約翰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節聖經含示生命先於光。八章十二節『生命的光』一辭也含示相同的順序。然而,在創造時是先有光。神在第一日造了光,直到第三日生命纔出現。很難說光與生命何者先來,因為二者乃是一。一者出現時,另一者也出現。但我們要看見,生命纔是目標。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得生命;得生命的路是藉著光。因著神是光,我們纔得以接受祂作生命。祂要成為我們的生命,必須先作我們的光。我們要認識並據有祂作生命,就必須看見光。神的目標是要將祂自己分授給我們作生命,但需要經過祂作為光這道手續。
我們必須在話上花時間。這話對我們先是道理,然後藉著那靈的光照,使道理對我們成為真理。…要使道理對我們成為真理,需要以正確的方式多有禱告。我們需要為此與主辦交涉,受主的對付,也要有清潔的良心和潔淨的心思、意志及情感,並要從靈�敞開全人來禱告。我們越這樣禱告,那靈就越光照我們,使道理成為真理。(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一○七至一○八、一二一至一二四頁。)
參讀:真理、生命、召會、福音—主恢復中的四大支柱,第三至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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