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壹 神是一;神的本性是一—申六4,加三20,弗四3∼6:
一 在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這事上,神乃是按照祂一的本性而行—太十六18,弗二14∼16。
二 召會的開始是按著神的本性,在獨一的一�—一22∼23,徒一14,二42,46,四32。
貳 在聖經中一個極重要的原則是,神在祂的經綸�,計畫要使祂自己與人成為一—創一26,約十五1,4∼5,林前六17:
一 神經綸的中心線,乃是使神與人,人與神,成為一個實體,二者因著同有一個生命,同有一個性情,而過同一個生活—啟二二17。
二 至終,神與蒙祂揀選並救贖的人之間的一要得著完成;他們要與三一神完全是一,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的構成成分—二一2,10∼11,二二17。
經 文
申六4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
約十五5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面的,我也住在他�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林前六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晨興餧養
神的本性是一。因此,無論是創造還是揀選,神都忠於祂的本性。保羅在以弗所四章講到召會的一,他說到一靈、一主、一神。因為神是獨一無二的,所以祂被自己的本性所約束,只創造一個人,也只呼召一個人。如果不這樣行,那就背乎祂的本性了。
雖然〔神〕是全能的神,但祂作任何事從不急促。祂創造了一個人—亞當;祂也揀選了一個人—亞伯拉罕。因為祂的本性是一,所以祂只創造一個人,也只呼召一個人。(一的真正立場,一二頁。)
信息選讀
在產生召會成為新造的時候,神也按照祂一的本性而行。在五旬節那天,產生了多少個召會呢?這個答案,我們都知道,只產生一個召會。
我們再一次看見,神的路是一的路。因此,在五旬節那天只產生一個召會,那一天乃是召會生活的開始。這指明召會的開始是按著神的本性,在獨一的一�。以後,藉著召會生活的擴展,有許多召會產生出來,那就像亞當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一樣。雖然亞當已經有無數的子孫,但在神的創造中只有一個人,這事實始終不變。同樣,雖然亞伯拉罕的子孫多如海邊的沙,神原初也只呼召一個人。如今在新約中,我們看見五旬節那天,聖靈只產生一個召會。這個召會是身體,也是一個新人。(一的真正立場,一三頁。)
照著我們的觀念,我們也許覺得,聖經在舊約和新約�,主要都是告訴我們,必須敬畏神,投奔於祂,信靠祂,等候祂,仰望祂,讚美祂,稱謝祂,並敬拜祂。然而,這不是新約�神聖的觀念。新約所給我們看見的,乃是神的經綸。
在神的經綸�,神只有一個心意—為祂自己得著一個生機體。在已過的永遠�,神在祂的經綸�定意作一件事—為祂自己創造一個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為著這目的,祂創造宇宙和人。
雖然這是新約的啟示,但很少人看見這啟示。反而大多數的基督徒仍持守想要行善的天然、宗教觀念。大多數的基督徒會說,他們需要改良行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軟弱而試誘強烈,他們就求神幫助他們,並想要信靠神。但他們沒有看見神經綸的中心線,乃是使神與人,人與神,成為一個實體,二者因著同有一個生命,同有一個性情,而過同一個生活。這樣的啟示,在今天的基督徒中間已經失去了。
要領會聖經,我們必須運用一個原則,就是神在祂的經綸�計畫使自己與人成為一。基督出生的基本原則,主要原則,就是神來使自己與人聯合,成為人,而與人是一。這是聖經的基本原則。
在領會聖經的事上,我們必須採取正確的原則。主要的原則就是神渴望與祂所揀選的人是一;至終,神與人之間的一要得著完全,得著完成。凡神所揀選的人都要得著完成,與神完全是一,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的構成成分。(詩篇生命讀經,二五五至二五六、二四六至二四七頁。)
參讀:一的真正立場,第一章;生命信息上冊,第十七章;詩篇生命讀經,第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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