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肆 獨一的神聖交通要求我們聯於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的定旨—約壹一3,腓一5,二1,四14∼15,徒十一23,弗一11,三11,提後一9:
一 約翰在約壹一章三節的話,指明把個人的利益,為著某一共同的目的,放在一邊,並聯於別人。
二 與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並在使徒的交通�與三一神有交通,乃是放下我們個人的利益,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的定旨—弗一11,三11。
三 我們有分於使徒的交通,就是有分於使徒對三一神的享受,就是聯於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使徒和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聖定旨—羅八28,提後一9,三10。
四 按照約翰所寫的,這神聖定旨是雙重的:
1 神聖的定旨是要信徒因著住在三一神�面,得以在神聖的生命�長大;(約壹二12∼27;)並基於神聖的出生,過神聖之義與神聖之愛的生活,(28∼五3,)以勝過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4∼21。)
2 神聖的定旨是要眾地方召會為著耶穌的見證,得以建造起來成為燈臺,(啟一∼三,)並終結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完滿的彰顯,直到永遠;(二一∼二二;)這是獨一神聖交通的神聖定旨。
經 文
約壹一3 『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
腓一3∼5 『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祈求,為了你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
晨興餧養
〔約壹一章三節的〕交通,原文意一同參與,共同分享。交通乃是永遠生命的流出,並且實際上,就是所有已經接受並得著神聖生命之信徒�面永遠生命的流。這是新耶路撒冷生命水的流所描繪的。(啟二二1。)因此,正如行傳二章四十二節所指明的,所有的真信徒都在這交通�。這交通是憑著我們重生之靈�的那靈而得繼續的,因此稱為聖靈的交通(林後十三14)和(我們)靈的交通。(腓二1。)我們信徒乃是在這永遠生命的交通�,有分於父與子所是、並為我們所作的一切;也就是說,我們是藉著那靈的交通,享受父的愛和子的恩。(林後十三14。)(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一○三頁。)
信息選讀
行傳二章四十二節和約壹一章三節所用的『交通』一辭,指明把個人的利益,為著某一共同的目的,放在一邊,並聯於別人。因此,與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並在使徒的交通�與三一神有交通,乃是放下我們個人的利益,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的定旨。我們有分於使徒對三一神的享受,就是聯於使徒和三一神,以完成神、使徒和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聖定旨。(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一○四頁。)
按照約翰的著作,〔神的〕定旨是雙重的。首先,這定旨是要信徒因著住在三一神�面,得以在神聖的生命�長大;(約壹二12∼27;)並基於神聖的出生,過神聖之義與神聖之愛的生活,(28∼五3,)以勝過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4∼21。)其次,這定旨是要眾地方召會為著耶穌的見證,得以建造起來成為燈臺,(啟一∼三,)並終結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神完滿的彰顯,直到永遠。(二一∼二二。)
這就是神的定旨,也是使徒工作的負擔。他們與神共有這定旨。現在我們該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聯於他們,這樣享受神聖生命�的交通,就會將我們引進使徒與三一神共有的權益�。我們的目的就與三一神和使徒一樣,要信徒在生命�長大,過義和愛的生活,以勝過消極的事物,使眾地方召會得以建造起來,結果產生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終結的彰顯。
我們若看見真實的交通,就會曉得交通是一件大事。但是多年來我們所領會的交通,只是一種在神聖生命�的享受。我們沒有看見交通也包括共同的權益。神供應我們享受不是沒有目的的。神是有定旨的,祂將祂生命交通�的享受賜給我們,有一個定旨。神的定旨是要餧養我們,使我們可以在神聖的生命�長大,並且基於神聖的出生,可以過神聖之義與神聖之愛的生活,以勝過那惡者、世界、罪和一切偶像。神的定旨也是要眾地方召會可以建造起來,作耶穌的見證。最終,這見證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完全、永遠的彰顯。這是神聖生命交通的目的。(約翰一書生命讀經,五八至六○頁。)
參讀:約翰一書生命讀經,第五至六、十七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