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晨興聖言─主恢復中獨一的工作(5-3)

 

 主恢復中獨一的工作


 第五週 干犯聖所的罪孽,與用金、銀、寶石建造相對


週 三                


經 文

民十八7 『你和你的兒子們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當作禮物給你們,使你們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要被處死。』

林前一29 『使一切屬肉體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誇口。』

晨興餧養

神的工作在進行時,只能用神的能力來作出神的旨意、神的目的。要完成神的旨意,不只起頭必須是出於神,手段也要出於神的旨意。我們永遠不能說,用自己的本領能彀成就神的旨意。…不管你袋中有多少錢,在神的國�不能買東西,只有神的能力、神的『錢』纔可用。人即使知道神的旨意了,還有一個危險,就是利用自己的能力、思想、吸引力和口才,來成功神的旨意。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就是這樣的一個事例。一切的問題都在這�,事情的起頭和目的都相同,但到底用甚麼手段、能力來遵行神的旨意。這是每個作工的人必須問的。(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二冊,一五六至一五七頁。)

信息選讀

工作的目標必須屬靈,方法也必須屬靈。所以我們用來達到神目標的手續,必須是屬靈的。否則就有了干犯聖所的罪孽,就是把肉體帶到聖所�。…神的工作要完成,不是你能力的事。不問你作了多少,只問是否神給你力量作的?

正如神工作的起點是神的旨意,神工作的進行是神的能力,與你一點無分無關;照樣,神工作的結果—榮耀—自然而然也是神的,不是歸給你自己的。…神怕你得祂的榮耀,所以不肯讓你作一點。因此在神的工作上,神說,祂揀選軟弱的、愚拙的、世人所藐視的。…祂甚麼都肯給人,祂甚至把祂的兒子給人,但神不把榮耀給人。〔林前一29。〕我們只能進入主的榮耀。你原來若是貧窮軟弱的,只要稍微幫助幾位弟兄姊妹,救幾個人,你就會偷主的榮耀。偷主榮耀的就是干犯聖所的罪孽。

有人屬靈的知識、屬靈的經驗增加,屬靈的驕傲也增加。你沒有看見神的旨意,沒有認識神的榮耀,所以你憑自己作,求自己的榮耀。請你聽聖經如何說,神『厭棄』、『敵擋』驕傲的人。(撒上十五23,彼前五5。)聖經�很難找到比這四個字更嚴重的。『厭棄』等於與某方的關係完了,『敵擋』乃是對撒但所用的字眼。在工作上,在神眼中,沒有一件事比驕傲更可恨的。…全世界受撒但欺騙的人,都是驕傲的人,因為驕傲的人不認識自己,而認識自己的人就不會被欺騙。

挨近聖所的罪是死罪。(民十八1∼7。)干犯聖所的罪孽不需經過人的判決,乃是神直接判決。挨近聖所者立即死,不需經過祭司的審判。普通的罪必須經過祭司審判;但干犯聖所的罪孽,是直接得罪於神,神是直接審判。許多罪是間接得罪神的,但干犯聖所乃是直接得罪神。因為聖所是神的,干犯聖所就是觸犯神的榮耀、神的自己。我知道這件事非同小可,我只能在寶血底下講。求主赦免,也求弟兄們赦免。(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二冊,一五七至一六一頁。)

參讀: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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