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

晨興聖言─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7-2)

 長老及負責弟兄的帶領


 第七週 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
     在同心合意�有身體的感覺


週 二                


綱 目

4 在一的真正立場,就是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聚會,有四個特徵—參申十二5:

a 首先,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詩一三三,約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4上。

b 第二,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其實際乃是那靈;用任何別的名稱,乃是宗派的、分裂的;這是屬靈的淫亂—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下。

c 第三,在新約�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我們在敬拜神的聚會�,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並在我們的靈�作一切事—約三6下,羅八16,提後四22,弗二22,約四24,林前十四15。

d 第四,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貳 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站在一的真正立場上,必須領頭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

一 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身體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林前十二18:

1 元首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羅十二4,林前十二15∼17。

2 我們每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給各人的,也是我們所該接受的。

3 既然這件事是照著神的意思,就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19∼22節。

經 文

申十二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去。』

詩一三三1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晨興餧養

以色列人不可在他們所選擇的地方敬拜神,享受他們獻給神的供物。(申十二8,13,17。)他們要到神所選擇立祂名的地方,就是到祂的居所和祂的祭壇那�敬拜神,(5∼6,)將他們的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帶到那�給神。…要履行這些要求,就要有獨一的敬拜中心,如後來的耶路撒冷,(代下六5∼6,約四20,)以保守神百姓中間的一,避免因著人的偏好而造成分裂。(參王上十二26∼33與註。)(聖經恢復本,申十二5第一註。)

信息選讀

新約中關於敬拜神這事的啟示,至少在四方面與申命記十二章的啟示相符:首先,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詩一三三,約十七11,21∼23,林前一10,弗四3。)第二,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太十八20,林前一12與註,)其實際乃是那靈。(十二3。)用任何別的名稱,乃是宗派的、分裂的;這是屬靈的淫亂。(見啟三8註3。)第三,在新約�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約三6下,羅八16,提後四22,弗二22。)我們在敬拜神的聚會�,必須操練我們的靈,並在我們的靈�作一切事。(約四24,林前十四15。)第四,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因此,神子民敬拜神的聚會,該在主耶穌基督的名�,在作神居所之調和的靈�,在十字架所在之處,並且享受基督作為十分取一之物、供物和祭物的實際。(見約四24註4。)這是神子民的一,這是敬拜神正確的立場。(聖經恢復本,申十二5第一註。)

我們乃是用我們個人從元首基督所得的生命,來供應身體。但我們盡功用時,必須按著秩序,必須有規矩。…在肉身上,任何越位或越分的情形都要妨害身體的功用,在基督的身體�也是這樣。…你需要按著信心的度量,按著聖靈的引導來發言。你說話的時候,要看有沒有越分的話,或者話是否拉得太長。許多人想要作特出的基督徒或…工人。但如果有些人過分發展,有些人太少發展,結果身體就不是身體,而成了怪物,神在召會中的次序就被破壞了。當我們真的來在頭的權柄底下,主就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基督的奧祕,四八頁。)

這基督的身體是由所有重生的信徒所構成。…當我們一受浸,就被引進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便成了基督身體上的活肢體。並且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林前十二18。)我們每一個肢體,在基督的身體�都有自己的一個位置,是神所量給各人的,也是我們所該接受的。既然這件事是照著神的意思,就每一個肢體都是不可少的。(21。)(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二五頁。)

參讀:基督的奧祕,第八篇;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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