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 目
伍 大衛求神不要丟棄他,使他離開神的面—詩五一11:
一 那靈就是三一神的面(同在)—約十四17,參林前七40,來一9,賽十一2∼3。
二 我們若有主的面,就有智慧、眼光、先見、以及對事物內�的知識;主的面,乃是我們的一切;我們若失去神的面,就失去一切—參約壹五6,林前十五45下,弗四4。
陸 大衛求神使他復得神救恩之樂,賜他樂意的靈扶持他—詩五一8上,12:
一 藉著神救恩之樂,我們�面就得以維持樂意的靈;這是得勝的生命。
二 我們為著主的事和召會的事,應當一直有樂意的靈—腓二13。
柒 大衛求神救他脫離流人血的罪,使他的舌頭歡唱神的公義,他的口傳揚讚美神的話—詩五一14∼15。
經 文
詩五一8∼13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取去你聖別的靈。求你使我復得你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必將你的道路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回轉歸向你。』
晨興餧養
以色列人在艾城失敗的關鍵,乃是他們失去神的同在,不再與神是一。這次失敗以後,約書亞學了功課,知道要留在約櫃前與主同在。(書七6上。)至終,主進來對他說話,告訴他要作甚麼。(10∼15。)我們從這記載該學習的屬靈功課乃是,我們這些神的子民該一直與我們的神是一;祂不僅在我們中間,也在我們�面,使我們成為有神的人—神人。我們既是神人,就該實行與主是一,與祂同行,與祂同活,並與祂一同行事為人。(羅八4,林後二10,加五16,25。)這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路,神兒女爭戰的路,也是建造基督身體的路。我們若有主的同在,就有智慧、眼光、先見、以及對事物內�的認識。主的同在對我們乃是一切。(聖經恢復本,書七4第一註。)
信息選讀
詩篇五十一篇十一節大衛繼續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取去你聖別的靈。』我們需要新心和正直的靈,我們也需要神的面。我們若失去神的面,就失去一切。神的面,實際上就是那靈。那靈離開,神的面也就消失。
在八節上半大衛禱告:『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在十二節他祈求:『求你使我復得你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這�我們看見歡喜和樂意的靈的關聯。我們喜樂的時候,就有樂意的靈,這是得勝的生命。反之,失敗的人不喜樂,也沒有樂意的靈。倘若這樣一個失敗的人承認他的罪,並求神赦免,他必得神救恩之樂,也必有樂意的靈。藉著神救恩之樂,我們�面就得以維持樂意的靈。
最終,在十四至十五節,大衛乞求神救他脫離流人血的罪,使他的舌頭歡唱祂的公義,他的口傳揚讚美祂的話。(詩篇生命讀經,三四六至三四七頁。)
在…大衛的悔改和認罪�,他也禱告神賜他樂意的靈。(12下。)大衛將樂意的靈聯於救恩之樂。他求主使他仍得救恩之樂,賜他樂意的靈扶持他。樂意的靈在於救恩之樂;我們有救恩之樂,自然而然會有樂意的靈隨主往前。主所要的,主所願的,主所要求於我們的,我們要有樂意的靈答應、服從。這樂意的靈總是來自我們歡樂、喜樂的靈。我們需要救恩之樂。
毫無疑問,在大衛墮落時,他失去救恩之樂。如今他悔改,所以他求神使他復得救恩之樂。那就是說,神要帶他回到對救恩的享受。然後從這享受和這喜樂,他就能有樂意的靈。樂意的靈是他在主�歡喜快樂的結果。羅馬十四章十七節說,『神的國…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我們在神的靈�有喜樂,我們的靈就會是樂意的。我們會有樂意的靈與主交通,敬拜祂並禱告。凡能討主喜悅的,我們就會樂意作。這就是說,我們有樂意的靈。(生命的基本功課,一八三至一八四頁。)
參讀:生命的基本功課,第十九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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