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2-1)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二週 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實行召會生活


週 一                


綱 目

壹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與召會的構成—召會形成及安排之方式—密切相關—西一18,腓一1:

一 召會的構成是根據基督為獨一元首這個真理;召會完全是以基督作生命,並以基督作獨一的元首所構成—西一18,三4,11。

二 在新約中找不到關於召會組織的觀念;組織導致階級制度,而任何一種階級制度,對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而言,都是侮辱—西一18,二19。

三 在新約�,神的子民中間沒有惟一的、固定的、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導;這樣的領導會褻慢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太二三8∼11,徒五31,來十三7,17,21。

四 關於長老職分,合乎聖經的原則總是有多位長老;這樣的多數,使任何長老不能成為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導者—徒十四23:

1 藉著長老職分中的複數,我們沒有固定的領頭人,藉此顧到、保守、並尊重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多一5。

2 安排誰作眾長老之首的作法,違反了在基督獨一元首權柄下複數長老職分的真理—彼前五1。

3 『神已經命定,要幾位長老一起分擔召會的工作,以免一個人照著自己的喜好行事,叫召會被一人所私有,叫召會的生活和工作帶了一人的色彩。…當他們彼此尊重,將彼此信託給那靈的帶領時,就沒有人敢取作頭的地位,反而各人視彼此同為肢體;這樣,召會那顯著的特徵,即彼此互相的成分,就得著保守。』(倪柝聲著,『工作的再思』,譯自英文版第三章。)

五 我們不該以為某些人是我們與主之間的居間者;我們絕不該成為神百姓和主自己之間的居間者,也絕不該以某人為我們與主之間的居間者—太二三8∼11。

經 文

西三10∼11 『…新人…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太二三8 『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

晨興餧養

在神的百姓中間,只有一位元首—基督。這樣的構成保守所有的聖徒、召會、和工作區域,都能直接與主接觸。因此,不需要任何的居間者。這是屬靈的路,生命的路,保守每一位信徒、每一處地方召會、和每一個工作區域都在生命�,沒有組織或屬人的領頭職分。(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九七頁。)

信息選讀

我們需要看見甚麼是召會的構成,也就是召會形成的路。召會的構成與基督的元首權柄密切相關。

首先我要指出,今天在基督教�,基督的元首權柄完全被否認。這事之所以發生,是因基督教已經成為組織。任何組織的形成,都產生階級制度,而每一階級制度都有首腦。因此,基督教的宗教階級制度褻慢了基督的元首權柄。

在主的恢復�,沒有領頭人。惟一的頭是基督。所有的長老在同一水平上,所有的使徒在同一水平上,所有的召會在同一水平上,工作的各區域在同一水平上。誰在何時帶頭這個問題,總是取決於當時的屬靈光景。該帶頭的,是屬靈光景最高的長老或召會,但這必須不是職位性、永久性或組織性的,總該視屬靈光景而定。這樣的實行,使神的子民遠離那種褻慢基督元首權柄的領導職分。…召會是按照『基督是獨一的頭』這真理形成的。在主的恢復�沒有組織,因為基督是獨一的頭。召會是按照這真理建造的。(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四八、六四頁。)

召會是生機體,不是組織;然而,為著數以千計的人在各城�聚集成為地方召會,的確需要一些安排。要找出這種安排和正確的路來執行召會的事務,是個大問題…,〔因為〕在新約中找不到關於召會組織的觀念。我們需要看見基本的原則:任何一種組織都會導致階級制度,而任何一種階級制度,對基督的元首權柄而言,都是侮辱。(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八五頁。)

在一些地方召會�曾有一種作法,就是安排誰作眾長老之首。聖經�沒有一處經節指明該有這種安排。反之,關於長老職分,合乎聖經的原則總是有多位長老。神不要一位弟兄作惟一的長老,神要幾位弟兄成為一班長老。…〔長老職分中的複數〕使任何長老不能成為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導者。長老中誰領導,這件事取決於每個人的分量。因著一位弟兄在某一方面有最高的分量,他在那件事上就可以領頭。在另一件事上,另一位弟兄可能有最高的分量;所以,在那件事上他是領頭人。六個月以後,這二位弟兄可能都失去他們的分量,而另一位弟兄可能靠著主的恩典和憐憫而長大,在屬靈分量上加增。因此,第三位弟兄自然成為眾長老中領頭的。在新約�,神的子民中間沒有惟一的、固定的、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導。這樣的領導會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因此,今天在每個地方召會,除了基督以外,不該另外有頭。(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五七頁。)

參讀: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第二至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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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6)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六                


綱 目

二 整個身體都是歸結在頭�;在身體�面,沒有一件東西是可以生活在頭之外的—弗一19∼23:

1 我們是得著了神聖的生命,但這個生命和頭分不開—約壹五11∼12,西三4,一18。

2 我們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自己獨立的,因為惟有主是頭,因為惟有主是我們生命的源頭—弗四15∼16,五30。

三 基督作頭,就是祂在身體上有一切的權柄—西一18,太二八18:

1 身體不能任意動,是頭有命令纔動。

2 身體及其眾肢體動作的權柄是操之於頭。

四 我們是不是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就可以證明我們有沒有認識身體的生命—林前十一3,弗四15∼16,西一18,三4:

1 身體只能有一個頭,只能服從一個頭—一18。

2 惟有基督是獨一的元首,我們必須服從祂,尊榮並見證神所高舉之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弗一22∼23,太二三8∼12。

經 文

林前十一3 『我且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弗四15 『惟在愛�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面。』

晨興餧養

基督是召會的頭,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整個身體都是歸結在頭�。在身體�面,沒有一件東西是可以生活在頭之外的。身體如果離開了頭,就是死亡。一個人所有的活動,都是在乎頭的支配。任何時候頭如果受了傷,失去了功能,身體的活動就要停止,身體就不能存活了。頭是身體生命的總匯。神的話是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基督徒是從主接受了生命,但這生命並未離開主。有子的人就有生命,但這生命是在子�面,這生命沒有一分鐘離開主。我們如果離了主,就活不成。(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一七六至一七七頁。)

信息選讀

弟兄姊妹,神不是分一塊基督給你,叫你可以拿著走開,神乃是將整個基督給你,叫你和基督緊緊連在一起。我們一切生存的能力,都寄在基督身上。我們如果與主失去交通,我們如果離開了主,我們就立刻好像沒有生命一樣。基督徒是從主得著生命,但是生命仍在主�。我們是得著了生命,但這個生命和頭分不開。我們接受了祂,還得住在祂�面;我們接受了祂,還得倚靠祂。所以,我們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自己獨立的,因為惟有主是頭,因為惟有主是我們生命的源頭。

基督是身體的生命,基督也就是身體的權柄。因為生命在祂�面,所以權柄也在祂�面。祂是你的生命,所以祂有權柄。甚麼時候你順服祂的權柄,你就有生命。身體上所有的動作,都是受頭的支配的。基督作頭,意思就是祂在身體上是有權柄的。弟兄姊妹,你如果看見甚麼是身體,你就不能不受頭的支配。身體不能任意動,是頭有命令纔動,頭沒有命令就不動。身體是在頭的權柄之下。身體不能自己出主張,身體動作的權柄是操之於頭。生命在那�,權柄就在那�。真的權柄就是生命。主管住我們的生命,所以主在我們的身上有權柄。

那些口�說『我已經懂得身體生命』的人,還得問一問自己,有沒有服在主的權柄之下。你這個人是不是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就可以證明你有沒有認識身體的生命。有人對於神的話是說,『主雖然是這樣說,但是,我看…。』請問誰許可你說『但是』呢?你有甚麼權柄說『但是』呢?在世界上,如果有人不服從上級的命令,就是違法的人。基督既然是頭,我們就不是頭,我們就沒有權柄不順從主。

甚麼是跟隨呢?跟隨的意思,就是我所走的路是別人定規的,我要到甚麼地方去也是別人定規的,這是跟隨。我們是跟隨主的,所以我們沒有權柄定規我們自己的道路。你是不是對主說,只有主的權柄,沒有自己的揀選呢?身體對於頭,只有順服,只有順從。你如果要活出基督身體的生命,你就必須蒙頭,你就必須沒有私己的意見,沒有私己的主張,沒有私己的思想。你只有順服主,讓主作頭。(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一七七至一七八頁。)

參讀: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第五十四篇;權柄與順服,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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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5)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五                


綱 目

肆 基督是團體身體(召會)的頭,也是所有個別信徒的頭;祂是我們各人直接的頭—西一18,林前十一3:

一 神要基督作萬有的頭,神就先要基督作召會的頭—西一18,弗一22∼23:

1 將來基督在宇宙中的地位,與今日祂在召會中的地位大有關係—西一18,三4,10∼11。

2 基督作頭這件事,神要基督先在召會�得著;所以,基督作召會的頭,這是關係很大的一件事—弗一22∼23,10。

3 身體是由於頭的傳輸而存在;身體與頭在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乃是一—22∼23節,約壹五11∼12,彼後一4,西一18,三4,10∼11。

經 文

弗一10 『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西三10∼11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在此…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晨興餧養

保羅在林前十一章三節說,『我且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以弗所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基督乃是向著祂的身體,召會,作萬有的頭。在林前十一章三節這�,基督作各人的頭,是關於個人的。基督是團體身體(召會)的頭,也是個別信徒的頭,是我們各人直接的頭。(新約總論第三冊,八八頁。)

信息選讀

我們可以把保羅在林前十一章三節的話聯於啟示錄。按照啟示錄四至五章,基督,那被殺、復活並升天的羔羊,現今在諸天之上,在神的元首權柄底下執行神的行政。在神的寶座前,沒有背叛。然而,地上滿了背叛。撒但領頭背叛神。但在這一切的背叛中,有由那些已經蒙救贖並被浸入三一神的信徒所組成之基督的身體,就是那位在天上服從神元首權柄者的身體。信徒應該返照作頭的基督,祂服從神的元首權柄。基督是成為人,為我們的罪被殺,並復活成為賜生命之靈的一位,使我們能得著生命。現今這一位在諸天之上,服從神的元首權柄以執行神聖的行政。因此,我們應當藉著尊榮基督為我們的頭,彰顯基督對神元首權柄的服從,以執行神的行政。(新約總論第三冊,八八至八九頁。)

神要基督先作召會的頭,以後擴充到作萬有的頭。將來基督在宇宙中的地位,是與今日祂在召會中的地位有關係的。基督作頭這件事,神要基督先在祂的兒女中得著,神要基督先在召會�得著。…這是關係很大的一件事。(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八冊,一七六頁。)

基督不僅是身體的救主,〔弗五23,〕也是召會的頭。救主是愛的事,頭是權柄的事。祂是我們的救主,我們要愛祂;祂是我們的頭,我們必須服從祂。

基督是召會(祂的身體)的頭,必然聯於身體。正如人物質的身體�,頭與身體是一,照樣,基督(頭)與召會(祂的身體)也是聯結的,所以是一。身體與頭在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靈�乃是一。

凡基督作頭所成就、所得著、並所達到的,不僅是為著身體,也是向著身體。(一22∼23。)這就是說,凡頭所得著的如今都屬於身體,因這一切是向著身體傳輸的。所以,身體是由於頭的傳輸而存在。凡基督所經過、所得著、並所達到的,如今都傳輸到身體�面。

歌羅西一章十八節說,『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祂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基督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這事實指明祂是在復活�作身體的頭。基督在祂復活以前,還不是身體的頭。以弗所一章指明,基督在祂復活並升天以後,向著召會被立為萬有的頭。因此,基督作頭是在復活�。因為基督作頭是在復活�,享受基督就自然而然將我們帶到復活�,並拯救我們脫離天然的所是。(新約總論第三冊,一○三至一○四頁。)

參讀:新約總論,第五十七至五十八篇;權柄與順服,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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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4)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四                


綱 目

二 基督要作頭,就必須是神又是人;祂若僅僅是神,就還不彀資格作宇宙的頭;這與人的觀念相反—代上二九10∼13:

1 基督僅僅作為神的兒子,並不彀資格在神管治的行政中,作萬有的頭—約五22,27。

2 照著神的經綸,神在祂的行政中,不會僅僅作為神來施行審判;神在祂的行政中,需要一個人來執行祂的審判,因為祂的行政與對付撒但有密切的關聯—徒十七31。

3 在宇宙中,神有管治的行政,主要是為著兩個原因—創一26:

a 在積極一面,神需要一個行政,來執行祂永遠的定旨—弗一10∼11,三11,太六9∼10。

b 在消極一面,神需要有管治,來對付祂的仇敵和所有邪惡的權勢—西二15,來二14,約壹三8下。

c 倘若沒有人,神永遠的定旨絕對無法成就,祂的仇敵也無法被對付;神需要人,另一個受造者,來對付撒但—弗三10,六10∼13,林前六2∼3,啟十一15。

4 因為神需要人來完成祂永遠的定旨,並對付祂的仇敵,所以在基督成為人之前,祂的元首權柄尚未完全得完成,尚未完全得建立—約一14,羅八3,來二14,弗一22∼23:

a 基督藉著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神的定旨,並且擊敗了撒但,廢除了死的能力—約十七4,十九30,來二14。

b 因為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取得了人性的元素,又藉著釘十字架成就了神的定旨,並擊敗了神的仇敵,所以如今祂完全彀資格,在神的行政中作宇宙的頭—腓二5∼11,弗一22∼23。

c 在基督的升天�,神使祂正式就職,為著神的行政得著管治萬有的宇宙元首權柄;因此,基督的元首權柄已經完全得著建立—來一3,二6∼9,十二2,啟五6,弗一22∼23。

經 文

徒十七31 『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祂已叫這人從死人中復活,供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來十二2 『望斷以及於耶穌,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晨興餧養

基督的元首權柄在舊約中尚未完全得建立,因為祂還沒有成為肉體。在舊約時,基督只是神的兒子,還不是人的兒子。這點很重要。基督要得著完滿的元首權柄,祂需要二性:神性和人性。祂若僅僅是神,就還不彀資格作頭。祂要作頭,就必須是神又是人。許多基督教教師忽略了這件事。按照人的觀念,基督是神,就已經彀資格作宇宙的頭。然而照著神的經綸,神在祂的行政中,不會僅僅作為神來施行審判。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說,『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祂已叫這人從死人中復活,供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八一頁。)

信息選讀

神在祂的行政中,需要一個人來執行祂的審判,因為祂的行政與對付撒但有密切的關聯。政府、警察、和法院的設立不是針對好人,而是針對罪犯。就某一面意義來說,倘若那狡猾者—撒但—和所有的邪靈、污鬼都不存在,神就不需要設立管治的行政。在宇宙中,神管治的行政主要是為著兩個原因。在積極一面,神需要一個行政,來執行祂永遠的定旨;在消極一面,神需要有管治,來對付祂的仇敵和所有邪惡的權勢。倘若沒有人,神永遠的定旨絕對無法成就,祂的仇敵也無法被對付。因為神是造物者,撒但是受造者,所以神絕不會降低祂的身分,直接對付撒但。因此,神需要人,另一個受造者,來對付撒但。簡言之,神需要人來完成祂永遠的定旨,並對付祂的仇敵。因此,在基督成為人之前,祂的元首權柄尚未完全得完成,尚未完全得建立。

基督要在神的行政中作萬有的頭,就需要有神性和人性,並完成兩件事。基督要顧到神的兩項需要:祂需要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並擊敗神的仇敵。基督藉著死在十字架上,一面成就了神的定旨,另一面也擊敗了撒但,在十字架上廢除了死的能力。(來二14。)因此,基督成就了一切。…因為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得著了人性的元素,又藉著釘十字架成就了神的定旨,並擊敗了神的仇敵,所以如今祂完全彀資格,在神的行政中作宇宙的頭。

基督在墳墓�安息三日之後復活,然後升上諸天。在升天�,祂正式就職,得著全宇宙中完滿的元首權柄。神使基督在三層天上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基督也是各人的頭。(林前十一3上。)因此,在祂的升天�,基督的元首權柄完全得著建立。

我們需要一再重複這個真理,直到我們�面的眼睛得開,能彀看見。一旦基督藉著成為肉體取得人性,又藉著釘十字架成就神永遠的定旨,並擊敗、廢除神的仇敵,祂就在元素上和成就上彀資格作萬有的頭。(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八一至八三頁。)

參讀: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第六章;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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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3)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三                


綱 目

參 在基督的升天�,神使祂成為召會身體獨一的頭,並使祂就職作宇宙的頭;全宇宙的頭乃是耶穌—西一18,徒二36,弗一22∼23:

一 以弗所一章二十至二十二節陳明,基督升天時,神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這指明在基督升天之前,祂的元首權柄尚不完全,尚未完全得建立。

經 文

西一18 『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祂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

弗一22∼23 『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並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召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

晨興餧養

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以後,升到三層天上。在基督的升天�,神使祂就職為宇宙的頭。行傳二章三十六節說,『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這節經文指明,在基督的升天�,神完成了基督的元首權柄。今天在諸天之上有一個人,一個名叫耶穌的拿撒勒人。這人不是平凡的人,乃是超凡的人。祂是神成為人,死於十字架,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並廢除神的仇敵。祂具有兩種性情—神性與人性。現今祂在諸天之上不僅是神也是人。這人耶穌在祂的升天�,向著召會被立為萬有的頭。(弗一22。)今天全宇宙的頭乃是耶穌,…〔並且祂〕也是我們各人的頭。林前十一章三節說,『基督是各人的頭。』今天在宇宙中,元首權柄惟獨屬於基督。(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五一至五二頁。)

信息選讀

基督的元首權柄在舊約的時候尚未完成,因為那時祂還不是人,沒有成功救贖,也沒有擊敗神的仇敵,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因此,宇宙中那完成的元首權柄還不可能設立起來。然而,基督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以後,就在祂的升天�得以就職,得著完成的元首權柄,被立為宇宙中萬有(包括每一個人)的頭。基督不僅是宇宙的頭,也是獨一的頭。

在基督以外,神不要任何的頭。在舊約�,神允許祂的子民有王,但一個時期只有一位王。當大衛作王,就沒有其他的王。當所羅門作王,也沒有其他的王。在舊約�,王是神子民的頭,因為基督的元首權柄尚未完成。然而,在新約時代,在今天的召會�,頭乃是基督。在眾召會�有長老和使徒,但這些人不是召會的頭。這就是為甚麼在新約時代,神在祂子民中間不像舊約�只有單一的領導者。在舊約�,一個時期只有一位王;但是在新約�,同時有十二位使徒。在舊約�,神不會在同時期有十二位王,因為在基督的元首權柄尚未完全建立時,王就是頭。然而,因著在新約�,基督的元首權柄已經完全建立,就不能只有一位獨一的使徒;因這位使徒必會成為頭,而這位頭就會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在新約時代,神命定祂的子民除了基督以外沒有任何頭。基督是獨一的頭。(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五二至五三頁。)

以弗所一章二十至二十二節陳明,基督升天時,神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這證明在基督升天之前,舊約時代中,祂的元首權柄尚未完全得建立。當然,在神是沒有時間因素的,但在神的行政中,有時間這個因素。在新約時代之前,基督的元首權柄尚不完全,尚未完全得建立;乃是在基督的升天�,神纔使祂正式就職,得著完滿的元首權柄。(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八○至八一頁。)

參讀:正當召會生活極重要的原則,第三章;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九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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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2)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二                


綱 目

貳 主耶穌已經被神立為主,(徒二33,36,)祂已被高舉,作一切掌權者的元首,(五31,)並且被立為地上君王的元首(啟一5):

一 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主是人,祂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主在升天�被立為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徒二33,36,三15,十36。

二 猶太首領所棄絕殺害的那人耶穌,神已將祂高舉,作至高的元首、君王;祂主宰的管治,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五31。

三 神所高舉的耶穌作為地上君王的元首,乃是所有掌權者的元首;祂是神聖行政�至高的元首,以完成神永遠的計畫—啟一5。

經 文

徒二36 『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五31 『這一位,神已將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以色列人。』

晨興餧養

行傳二章三十六節說到神立耶穌為主為基督的工作:『所以,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就著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主是人,祂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

神立耶穌為主,作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徒十36。)神立祂為主,以得著全宇宙,神所揀選的人,以及一切正面的人事物。神不僅立基督為神所揀選之人的主,也為天使和一切將要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之人的主。這意思就是,基督已被立為天地的主,以及祂所救贖一切人、一切物的主。(新約總論第一冊,二一八頁。)

信息選讀

猶太首領所棄絕殺害的那人耶穌,神已將祂高舉,作至高的元首、君王、君王的元首,以管治世界,(〔徒五30∼31,〕啟一5,十九16,)並作救主,拯救神所揀選的人。元首與祂的權柄有關,救主與祂的救恩有關。因為基督已為神所高舉,祂用祂的權柄主宰管治全地,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徒十七26∼27,約十七2。)(新約總論第一冊,二一九頁。)

在升天�,基督…是地上君王的元首。(啟一5。)祂是君王的元首,遠超過一切地上的君王。表面看來,地上各國有君王或總統在治理;實際上是主耶穌藉著地上的這些權柄治理全地。甚至所有的君王和總統都在祂的治理之下。今天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十九16。)祂是所有掌權者的元首。祂是神聖行政�至高的元首,以完成神永遠的計畫。

在升天�,基督是萬人的主。(徒二36,十36。)就著是神來說,基督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就著是人來說,基督是在復活�將祂的人性帶進神�面以後,纔在升天�被立為主。…在行傳十章三十六節,彼得說到基督是『萬人的主』。『萬人』在這�是指一切的人。基督在祂的升天�不僅是猶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祂是地上所有不同種族和人民的主。

二章三十六節告訴我們,基督被立為主。我們看過,祂在升天以前就是主,但祂那時還沒有正式就職進入這職任。舊約指神的一個名稱是主(希伯來文是Adonai,亞多乃),意思是主人。舊約�的基督是亞多乃。然後祂成了人,就是被藐視的拿撒勒人。這一位甚至在地上的時候就是主。但直到祂升天的時候,祂纔就職為主。基督在祂的升天�就職為萬有的主,不僅是一切人的主,也是萬有的主。

在升天�,神使基督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基督作萬有的頭,是神給祂的恩賜。基督乃是藉著神超越浩大的能力,在全宇宙中得了元首的身分。基督乃是一個人,在人性�帶著神性,作了萬有的頭。

以弗所一章二十二節不是說,神將基督賜給召會作恩賜,而是說,神賜給基督一個恩賜—作萬有的頭。按這領會,神將一個大的恩賜賜給基督,這恩賜就是作萬有的頭。(新約總論第二冊,一三二至一三六頁。)

參讀:新約總論,第十八、二十四、七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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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晨興聖言─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1-1)

 活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下
 並活在獨一的神聖交通中


 第一週 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


週 一                


綱 目

壹 在升天�,基督是神所高舉者,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11:

一 主降卑自己到了極點,神卻將祂升為至高—7∼9節。

二 『神把祂高舉,使祂進入神格為主:

1 不是祂把以前倒空的又充滿了,乃是父神把這一個「人」帶到神格�去。

2 子神變作耶穌(人),又回到神格�去。

3 為著這個緣故,纔知道耶穌這名的寶貝。

4 全宇宙沒有一個像祂的。』(倪柝聲著,『權柄與順服』,四二頁。)

三 神賜給得高舉之基督『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9節:

1 宇宙中至高的名,至大的名,就是耶穌的名—弗一21。

2 成肉體、釘十架、復活、升天、並被高舉之耶穌的名,在全地是尊大的—詩八1,9。

3 『在耶穌的名�』,意即在主一切所是的範圍和元素�;我們乃是這樣的敬拜主,並向祂禱告—腓二10。

4 日子將到,在每一層次上的都要屈膝,並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到那日,惟獨主被尊崇—10∼11節,參賽二11∼17。

經 文

腓二9∼11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穌的名�,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晨興餧養

在升天�,基督是神所高舉者,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二章九節說,『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基督是何等的奇妙!祂降卑自己到了極點,神卻將祂升為至高。(新約總論第二冊,一三七頁。)

信息選讀

〔基督〕存心順服,走這…條順服以至於死的路。祂既倒空自己,就不再充滿自己;這種出爾反爾,是祂所不作的。祂既已將神的榮耀、權柄倒空,從那邊出來,來作奴僕,若不能走順服的路,祂就不能回去了。必須祂在人的地位上順服至死纔能回去。祂現在能回去乃是因祂完全而單純的順服,一個苦難一個苦難加上去,祂都絕對的順服,絲毫沒有反抗和背叛。因此神把祂高舉,使祂進入神格為主。不是祂把以前倒空的又充滿了,乃是父神把這一個『人』帶到神格�去—子神變作耶穌(人),又回到神格�去。為著這個緣故,纔知道耶穌這名的寶貝,全宇宙沒有一個像祂的。當主在十字架上說『成了』,不只是救恩成了,更是祂所說出來的一切都成了。所以祂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權柄與順服,四二頁。)

腓立比二章九節所指的名,就是十節所說耶穌的名。從基督升天以來,地上從無一名超乎耶穌的名。神已高舉耶穌作萬人的主。因此,我們呼喊『哦,主耶穌』,是完全正確的。我們需要公開承認主名。在新約�有明言,我們要呼求主名。(徒二21,羅十13。)藉著祂的高舉,主已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歷史上從無一名高過主耶穌的名。宇宙中至高的名,至大的名,就是耶穌的名。

在腓立比二章十至十一節,保羅繼續說,『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穌的名�,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名乃是主耶穌在祂身位和工作上,一切所是之總和的表明。在耶穌的名�,意即在主一切所是的範圍和元素�。我們乃是這樣的敬拜主,並向祂禱告。(聖經恢復本,腓二10第四註。)〕

十節有宇宙中的三個層次:天、地和地底下。天上的是天使,地上的是人,地底下的是死了的人。日子將到,在每一層次上的都要屈膝,並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公開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是呼求主。(羅十9∼10,12∼13。)主耶穌是人,在祂的升天�被神立為主。因此,萬口都該承認祂是主。這種承認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二章十一節譯為『使』的希臘文,意思是結果。我們承認耶穌為主,結果就使榮耀歸與父神。(新約總論第二冊,一三七至一三八頁。)

參讀:新約總論,第三十一篇;權柄與順服,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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